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周成才2011年购买张诗斌位于石泉县金元小区2号楼2单元西套住房,房产证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土地证未办理变更登记,因原权利人张诗斌2017年去世,原石国用(2007)第609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周成才
张书华(代签)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