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泉县加快移民(脱贫)搬迁社区建设促进融入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06 10:30作者:佚名源自:县政府办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泉县加快移民(脱贫)搬迁社区建设促进融入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石泉县加快移民(脱贫)搬迁社区建设促进融入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石泉县加快移民(脱贫)搬迁社区建设

促进融入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移民(脱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搬迁群众融入发展,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社区建设促进融入发展的意见》(安政发〔2019〕5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新社区建设、加速融入发展为目标,在全面完成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收尾的基础上,聚力推进服务管理、权益保障、就业增收等重点工作,不断完善提升社区功能,建立健全服务管理体系,构建“管理有序、就业充分、保障到位、和谐宜居”的新社区,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快融入、可致富,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配套设施,促进融入

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要求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推动配套设施项目优先向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延伸,提升区域发展保障能力和水平。在2019年6月底前,所有已建成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达到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网络,实现有活动广场、有购物点、有垃圾收运点、有污水处理设施的“五通四有”标准,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后续发展需求。强化移民搬迁工程质量监管,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坚持实际和适度原则,对安置点做好绿化、亮化、美化工作,全面提升安置社区综合品位。

紧盯“实际入住率”对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户实际入住情况再次进行摸底核实,对尚未实际入住的搬迁户,逐户研判分析未实际入住的原因,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督促引导,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引导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对安置房进行简易装修,装修费用要严格控制在200元/㎡左右,最高不得超过300元/㎡,通过入住奖励、统一装修、集中入住仪式等方式,确保所有易地扶贫搬迁户6月底前全面实际入住。〔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健全服务体系,保障融入

根据安置区规模和区位实际,按照新设、融合、挂靠的思路,规范设置安置区单元格。其中安置规模在500户或2000人以上,具备相对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移民居住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组织机构;100户至500户或人口500人至2000人的移民安置点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以所在地的村(社区)为依托,成立融合型社区;100户以下或500人以下的集中安置点,由就近村级组织进行管理,设置挂靠型安置点,落实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同时,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搬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原籍管理地和林、社区服务房和人”的思路,积极探索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变“以户管人”的静态模式为“以房管人”的动态模式,搬迁入住社区负责社保、养老、低保以及就医、就学、选举与被选举等保障服务,原户籍所在村负责退耕还林、种粮补贴、土地林地确权登记和承包流转及征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搬迁办),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聚焦搬迁增收,加速融入

1. 融入大扶贫工作格局。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搬迁后,其他脱贫措施持续跟进,直至稳定脱贫。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措施,各类产业就业优先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布局、资金和帮扶措施优先向搬迁群众倾斜,持续叠加落实其他各类脱贫措施,逐户精准制订发展产业、生态补偿、创业就业、教育扶持、医疗救助、兜底保障、资产收益等帮扶举措,做到搬迁贫困群众后续帮扶无盲点、全覆盖。(牵头单位:县扶贫局,配合单位: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九办”机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 实施人业精准对接。按照“村村有集体经济、户户有长效产业、人人有稳定就业”的既定目标,以安置社区为中心,以“三单一卡”为重点,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精准对接人岗,因户施策落实长效产业。到2019年9月底实现有劳动力的贫困搬迁户每户至少发展1项稳定增收的长效产业,100%落实产销对接渠道;2020年70%的户长效产业产生收益,家庭人均产业收入不低于当年脱贫标准;2021年所有户的长效产业都产生稳定收益,占到家庭年收入的50%以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企业吸纳、有组织劳务输出等方式,实现人人有稳定就业,到2019年实现所有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搬迁人口全部就业;2020年实现所有稳定就业贫困人口收入不低于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2021年实现45岁以下贫困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劳动技能,人均收入不低于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

3. 加快新社区工厂建设。统筹布局社区工厂建设,充分利用安置社区周边空闲场地、闲置厂房建设独立标准化社区工厂厂房或加工点,加快以毛绒玩具产业为重点的新型社区工厂建设。2019年底确保100户以上规模社区工厂或加工点全覆盖,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及苏陕交流资金优先用于社区工厂标准化厂房建设。〔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各镇人民政府〕

(四)加快腾退复垦,推进融入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搬新腾旧”政策,全面实施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对原居住在灾害隐患点和住房不安全的搬迁户,要即搬即拆,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他类型搬迁户旧房保留过渡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同时将易地扶贫搬迁腾退复垦项目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区域交易,收益优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及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示范引领,深化融入

1. 加快五新社区建设。以提升水平、优化服务为重点,统筹做好移民搬迁示范社区、示范产业园区“双示范”体系建设。全面加快“五新”示范社区建设步伐,通过示范引领,不断提升全县移民搬迁工作水平。2019年度要按照已建成社区50%的比例启动“五新”社区建设,300户以上社区要规范建成“五新”社区;2020年100户以上社区要全部规范建成“五新”社区。〔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 推进新民风建设。大力开展以“诚孝俭勤和”为主要内容的新民风建设,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建立居民公约,扎实抓好移风易俗、文明创建、依法治理等工作, 深入推进“新社区·新农民·新风尚”主题活动,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树立一批“致富能人”“自强标兵”“五好家庭”等模范典型,不断激发搬迁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促使搬迁群众融入新生活。(牵头单位:县文明办,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 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将移民搬迁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的载体和抓手,通过移民搬迁降低农民对土地等资源的依赖,加速生产要素的流转集约和重新优化组合。发展规模、高效、设施农业,做强一产,倒逼搬迁群众就地发展二三产业,促使一二三产进一步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乡村振兴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各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建设融入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工作要求,拟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稳步推进落实,同时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自然资源局(搬迁办)要充分履行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职责,积极主动对接沟通,定期调度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适时召集相关单位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措施。

(二)积极稳妥推进。各镇要按照“学习经验、总结完善、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充分汲取搬迁社区建设先进经验,结合本镇实际,围绕社区建设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认真进行探索创新符合镇情、村情的安置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模式,坚持“既不吊高胃口,又不降低标准”的要求,因地制宜、因点施策、精细管理,坚决杜绝在易地扶贫搬迁新社区建设融入发展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要及时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把工作成果转化为提升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管理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监督考核。突出抓好搬迁群众实际入住率、拆旧复垦率、稳定脱贫率、群众融入度“三率一度”等关键工作,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脱贫攻坚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权重。建立完善日常督导制度,创新方式开展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督导检查,提高督查检查考核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