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zfbmfgj/2019-071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发改发〔2019〕503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0-02 09:45
内容概述 你镇《关于申请调整池河镇2019年以工代赈基础设施项目计划的报告 》(池政字〔2019〕4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我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19〕34号)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池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调整池河镇2019年以工代赈基础设施项目计划的报告 》(池政字〔2019〕4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我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19〕34号)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150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内50万元。

二、请你镇接此通知后,按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和《安康市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项目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资金必须实行专人、专户、专帐管理和资金报账制度,坚持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包括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建立和完善项目图文资料库,对实施的项目要按要求分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拍照存档,并附文字说明,完善和丰富项目档案资料。同时,根据国家有关项目公告公示的要求,应通过一定的途径,对本次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次下达的以工代赈项目投资计划,务必于2019年11月10日全面完成,并收集整理好项目资料,我局将于2019年11月中旬组织验收。


附件:2019年以工代赈项目调整计划表.xlsx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