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池河镇镇村一体化试点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jzfchz-ghjh--2019-0476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0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0-18 09:53
内容概述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陕农计财〔2019〕46号)文件精神和《池河镇产业强镇实施方案》要求,为了明确建设内容、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建设进度,特制定镇村一体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如下: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池河镇镇村一体化试点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陕农计财〔2019〕46号)文件精神和《池河镇产业强镇实施方案》要求,为了明确建设内容、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建设进度,特制定镇村一体化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按照金蚕小镇建设总体规划,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着力打造主导产业突出、利益联结紧密、产业效益明显的特色产业,使产业一体化试点村产业有规模、村集体经济能增收的目标。

二、 基本原则

一是聚焦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各试点村(力建、新兴、顺风、良田、谭家湾村)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同时通过土地流转、入社务工、受益分红等多种方式使贫困户参与其中,产生带贫益贫实效。

二是聚焦产业效益,壮大集体经济。以各村(力建、新兴、顺风、良田、谭家湾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采取入资、自用等多种方式,选取适合项目获取受益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是多方参与,协同推进项目。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和政府作用,引导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积极参与,形成同向发力、协同推进的格局。

三、 建设内容

1、力建村: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建设果桑桑园100亩,良桑桑园200亩,发展中药材种植基地200亩,集约化养蚕室300平方米;种植茄子50亩,养殖蛋鸡2000只,林下养鸡3000只。

2、新兴村: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流转土地50亩,和汉阴长兴学校签订订单按需生产土豆、豇豆、大蒜、红薯、生姜等蔬菜,并购买切菜机等相关设备;

3、良田村:入资到良田村富硒粮油专业合作社建设黄金软香米种植基地100亩及大米加工厂扩能改造;

4、顺风村:入资到丰顺香李专业合作社,用于已建成的400余亩香李园搭建香李大棚;

5、谭家湾村: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植丹参100亩,其中贫困户种植80亩(带动贫困户29户),合作社种植20亩。

四、资金使用方式

1、资金使用方向:池河镇镇村一体化试点村使用项目资金预计为175万元。其中力建村50万元,新兴村20万元,顺风村50万元,谭家湾村20万元,良田村35万元。

2、资金使用方式:项目资金到位后,由镇财政审计所将资金拨入到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由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发展产业或入资经济主体。

五、利益联结方式

1、由项目实施主体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支付使用金额的6%固定分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县有关文件向贫困户分红并壮大村集体经济。

2、带动部分贫困户发展产业,使214户贫困户(其中:力建72户、顺风6户、新兴37户、良田70户、谭家湾29户)获取受益。

石泉县池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