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slj-hzz--2019-0661 公开日期: 2019-09-27 16:17
来源
内容概述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督查意见书

石泉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督查意见书

石河办督[2019] 13号

曾溪镇人民政府并曹世海镇长:

我办接群众举报,你镇境内兴隆村大沟、小沟卸砂点、砂石转运站扩建过程中,石泉县齐兴建材有限公司施工人员直接将渣土倒弃在汉江河道内,给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及水质保护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请你镇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明确责任人,督促石泉县齐兴建材有限公司将倒于汉江沿岸的弃渣进行清理。同时,抽调专人对曾溪镇境内各流域河道范围内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开展一次河湖“清四乱”专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清理整改,恢复河道、河滩原貌。

整改情况及印证资料请于10月15日之前报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县河长办随时进行跟踪督办。此次如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到位,将根据《石泉县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报请县总河长,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监察委严肃追责相关人员责任。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