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slj-hzz--2019-0659 | 公开日期: | 2019-09-26 15:06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督查意见书
石河办督[2019] 14号
两河镇人民政府并成华镇长:
2019年9月2日水利部第二轮河湖环境暗访组到我县进行了河道环境暗访,9月24日省河长办转来了《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清单》,涉及我县两个问题均出现在你镇境内,9月25日县河长办主任和水利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问题核实,水利部暗访发现的问题基本属实,现将问题反馈你镇:
1、从两河镇到鹅项颈电站方向中心村村道沿线,由于前期降雨,村道沿线多处塌方,你镇在清理公路塌方时,简单从事直接将塌方清理至公路外线的河道范围内
2、两河镇艾心村六组黄泥咀汶水河左岸,陕西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汉中市龙顺兴有限公司占用河道,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堆放砂石料
请你镇高度重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明确责任人,迅速将问题整改到位,按时销号;同时请你镇抽调专人对两河镇境内各流域河道范围内 “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开展一次河湖“清四乱”专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清理整改,恢复河道、河滩原貌。
请于10月15日之前将水利部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印证资料报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县河长办将随时进行跟踪督办。如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到位,县河长办将根据《石泉县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报请县总河长,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监察委严肃追责相关人员责任。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