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FBM-zfjtgyyqgwh-zcwj--2019-0042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管委发〔2019〕23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9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9-07-09 10:35
内容概述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的通知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开展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动专项整治,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业园区实际,现就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一)重点项目建设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从细节入手、小处着眼、严控过程,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要抓好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对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等安全事故易发点要进行重点排查,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要密切关注和动态了解天气情况,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二)生产车间安全

根据相应的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对车间职工的安全素养、规范操作进行日常性的提醒教育,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配备和使用的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生产车间环境布置必须合理、通道畅通、照明完好,生产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要求;企业针对防止粉尘、毒物、噪音、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应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同时做好物资存储的管理。

(三)安全用电

夏季高温用电负荷较大,各企业一是要建立用电安全规章制度;二是要确保开关、插座、电线等防护措施的安装正确且无障碍;三是电器用具实行专人、专管、专用;四是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四)夏季防火安全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章,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定期组织员工演练;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防火、防排烟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职工下班后要做到人离关电、关气、关火;值班人员应具备处置和操作灭火器材的能力,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需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治。

(五)天然气、煤气使用安全

天然气、煤气使用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将各种主要的煤气设备、阀门、管道、放散管、管道支架等应进行编号,管道上应标明介质名称和危害告知牌;办公区域和职工宿舍的取暖火炉必须安装正确,严禁将燃气设施封在墙壁、壁橱、水池及其它封闭的设施内,以免燃气泄漏不易发现;严禁在燃气设施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强化监督检查,严禁使用煤、炭取暖,防止煤气中毒,确保生产车间及员工宿舍的取暖安全。

(六)生态环境保护

企业生产、停工期间,要坚持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转;严格危废物的规范存储和处置,严禁偷排、漏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做好厂区及厂门口道路区域的环境卫生打扫工作,项目工地严格“六必须六不准”标准,做好扬尘管控和道路环境卫生的保持。

二、高度重视,强化宣传教育

各企业要定期集中开展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召开会议和开展节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向企业职工宣传安全作业、消防、用电用火、环境保护等相关知识,并对企业职工进行安全器材(如灭火器等)使用操作的培训,要加强值班值守、完善事故上报制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坚持定期对生产车间、工地、办公区域、职工宿舍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各类矛盾纠纷隐患。

三、专项监督检查

各企业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的责任主体,须严格落实责任制度,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为督促各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职责,提升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的管理水平,各企业务必对照上述要求自行排查问题并落实整改。同时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将对各企业开展安全环保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未在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将移交县应急、环保部门依法处理。

(一)组织机构

由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

第一检查组:

组 长:赵仁东

成 员:刘 鹏 张 茜 刘军成

第二检查组:

组 长:陈 烁

成 员:伍 佩 吴东迪刘益洁

(二)检查范围

县工业集中区范围内所有规上及重点工业企业。

(三)检查时间

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11日。


石泉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