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xzfgzbmxyjglj-zwgk--2019-0153 公开日期: 2019-09-1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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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和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和救灾工作

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最新气象消息,我县9月10日以来出现持续阴雨天气,降雨过程预计将持续到19日,特别是我县本轮降雨今晚到明天白天中到大雨,17日大雨,18日小到中雨,19日中到大雨,20日小雨转多云。加之前期强降雨,全县11个镇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但是,部分镇和部门在灾情上报过程中存在报送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影响了全县灾情上报工作的质量,不利于县委、县政府对灾情及时、准确、全面掌握,也影响到省市及相关部门对我县防灾减灾工作的绩效评价和救灾物资的援助支持。为进一步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和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规范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一是严格灾情信息报送时限。各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灾情收集、统计、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灾情上报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切实转变当前灾情收集、报送工作拖沓、滞后的现状。要进一步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各类灾情,遇到突发灾情,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有关要求,及时作出响应,认真做好灾情初报、续报和核报工作,为救灾工作提供重要依据。要及时开展灾情统计核查,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把受灾时间、地点、灾害种类及灾害损失等基本情况(初报)迅速上报。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尚未稳定之前,按照24小时零报告制度执行续报,每天上午10:00前必须报告一次,直至灾害过程结束。二是规范灾情信息报送渠道。各镇和相关部门要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网络平台或手机APP客户端软件及时报送灾情信息,若系统网络中断,可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等方式先行报送,网络恢复正常后立即补报。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对于造成因灾人员伤亡失踪及其他严重损失的自然灾害事件,应第一时间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及时通过系统报送灾情,同时电话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三是提高灾情信息的准确性。对于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尤其是造成交通、电力、通讯中断的,各镇和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查,及时上报因灾伤亡失踪人口和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等信息。要建立规范的灾情信息档案,每次灾害要对相关基础资料、台帐做好记录、整理、完善、归档,重大灾情要有照片、视频等资料以备查阅。对因灾造成人员伤亡、失踪的要确认身份、掌握到人。对因灾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存活或死亡的人员,要按失踪人员进行统计,当发现其仍然存活时要及时予以核减;当确认死亡时,要及时更正,并在因灾死亡人口指标中填报。对因灾住房倒损,要对因灾倒塌和损坏的民房进行评估和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核定倒损房户数和间数,并填写《因灾倒房户台账》。《因灾死亡人口台账》、《因灾倒房户台账》要随《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快报表》一起经单位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四是明确主体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灾情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强化报灾力量,明确工作流程,确保制度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对各镇灾情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将定期通报,对于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灾情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纪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力做好救灾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思想。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始终绷紧防大灾、抗大灾这根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将防灾减灾救灾责任细化到各个领域、贯穿到各个环节、落实到各个岗位。各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协调,切实解决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二是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防灾减灾救灾职能,加强应急值守和灾情会商,做好灾情趋势分析,强化信息共享。要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管理,切实发挥灾害信息员在灾害预警、灾情报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妥善做好受灾群众避险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各镇各部门要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做好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严密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及其他次生灾害,坚决果断做好疏散转移受灾群众和受威胁群众。要及时启用各类避灾场所,通过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受灾群众,迅速调运发放救灾物资,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四是积极启动救灾响应。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及时调拨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就医、有临时安全住处。

石泉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15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