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柳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jzfhlz-ghjh--2019-0884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8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8-06 10:01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发《石泉县2019年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石安委会发〔2019〕25号)文件精神,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铁拳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愗造安全稳定环境。结合我镇实际,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柳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现将《后柳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4日

后柳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发《石泉县2019年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石安委会发〔2019〕25号)文件精神,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铁拳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愗造安全稳定环境。结合我镇实际,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为手段,铁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以硬手段严处罚,构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高压线,切实解决“查不出问题、查出问题不执法、执法不处罚、问题不整改假整改”的问题。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活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突出强化各村(社区)、各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民爆、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执法行动。

(一)非煤矿山领域。由镇安监办,重点查处:无证开采、超层越界,非法转让以及倒卖、承包、出借等非法违法行为;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建设、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的,尾矿库违法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规定,未批先建、非法建设以及非法生产和超库容、超坝高、超强度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由镇安监办负责,重点查处查处无照、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精细化工反应装置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且未实施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未执行作业许可等行为;由市场监管所负责,重点查处压力管道、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和违规充装危险化学品等问题。

(三)烟花爆竹领域。由镇安监办负责,重点查处:“三超一改”、分包转包,生产违禁产品,组合烟花加隔板辅料增大产品体积,厂外非法生产,“前店后宅”、“下店上宅”,产品流向信息管理制度不落实,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由派出所负责,重点查处非法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四)城镇燃气安全领域。由安监办、市场监管所负责,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无照经营燃气的,充装过期钢瓶、无条形码标识钢瓶和不合格钢瓶及在充装过程中掺杂使假的行为;由派出所负责,重点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从事燃气运输的行为。

(五)交通运输领域。由派出所负责,重点查处:无证、无资质、超资质范围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经营建设,危运车辆违规运营、无牌无证无资质非法经营等行为;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非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车凌晨0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行为。

(六)建筑施工领域。由公用事业服务站、经济发展办、脱指办负责,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无资质施工、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七)消防领域。由派出所、安监办负责,重点查处:未按技术标准或未经批准设置消防设施,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和违规住人等行为。

(八)民爆领域。由派出所负责,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无资质驾驶和押运,爆破作业规章制度不落实等行为。

(九)特种设备领域。由市场监管所负责,重点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等问题。

(十)旅游安全领域。由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监办配合,重点查处:大型游乐设施、索道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修,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涉及旅游行业的“黑车”“黑店”“黑社”“黑导”等非法经营行为。

(十一)职业健康领域。由安监办、市场监管所负责,重点查处: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措施,职业病危害项目不申报、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不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等行为。

脱指办、农综站、经济发展办、社保站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针对分管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集中执法行动。镇纪委监委、司法等其他单位要大力支持配合。

三、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

(一)安排部署动员阶段(8月4日至8月下旬)。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印发《后柳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职责做好宣传动员。

(二)集中执法阶段(8月下旬至9月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按照各自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在集中执法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时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做好督促整改。同时,镇安委会将不定期组织开展全镇集中执法行动专项督查,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上旬)。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0月7日前报送镇安委办。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有关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取得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担任,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镇安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统筹安排、指导协调和督查检查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一把手”负总责,全力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按照省市县的时间节点和路线图深入有序推进。

(三)严格规范执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站办所、驻镇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硬抽人、抽硬人的方法,抽调懂业务的领导、干部组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实行对标检查,严格对照有关行业规范、标准,发现问题和隐患,并及时作出行政处罚。执法工作组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对该查不查、该改不改、该罚不罚的行为要坚决杜绝,防止检查走过场、走形式。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消号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处理结果要登记造册,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处罚一处。

(四)强化工作落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是确保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采取的重要举措。各村委会、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切实解决查不出问题、查出问题不执法、执法不处罚等问题。及时公布信访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采取联合执法、督办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等方式,着力解决人情执法、地方保护等问题,树立执法权威,提升执法效果。同时,镇纪委对党组织、党员和单位不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责任,以及国有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将依纪依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