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柳镇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jzfhlz-zcwj--2019-0753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17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9-05-20 16:29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巩固治污降霾工作成效,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发〔2019〕1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柳镇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站办所,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巩固治污降霾工作成效,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发〔2019〕1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加强源头管控,做到禁烧知晓率100%,焚烧违法行为处理率100%,形成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9月1日至9月10日)。

1、全面开展动员部署。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措施。镇、村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禁烧工作,督查各村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镇、村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严防死守,随时制止焚烧现象。

2、建立禁烧网络体系。我镇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将秸秆和垃圾杂草禁烧任务细化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一级网格:以镇长为一级网格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域秸秆和垃圾杂草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秸秆和垃圾杂草焚烧现象。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禁烧工作组,联村领导分片包干,指导监督本区域内二、三级网格的秸秆和垃圾杂草禁烧工作。二级网格: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环保网格员为二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负责本村的秸秆和垃圾杂草禁烧工作,将秸秆和垃圾杂草禁烧工作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实行村民自治,将本村所属区域进行划分由各村干部分片包干负责,确保本村不冒一起烟,不起一堆火”,坚决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编印宣传资料,每家每户发放秸秆禁烧通告,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秸秆堆肥与沤肥还田及秸秆气化等技术,提高秸秆利用率。三级网格:各村民小组组长、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等为网格员,主要协助上级网格开展工作,参与秸秆禁烧日常巡逻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等。

(二)重点禁烧阶段(5月1至6月30日;9月1日至10月30日)。

1、镇与村签订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村组与农户签订禁烧责任书,并做好台账记录,各责任人及时到户口头告知包片农户禁止焚烧秸秆及后果。

2、镇、村秸秆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每日巡查,24小时值班,重点抓好沿石紫路、后合路及各通村路两侧2公里以及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1公里等重点区域,做好巡查记录,一旦发现有秸秆焚烧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上报镇、村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坚决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

3、由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组织执法力量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督查、巡查和检查,对露天焚烧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实施责任追究,派出所做好配合并负责对禁烧工作中的重大事故责任人采取强制措施。

4、镇农综站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培训及配套机具的配置调运,推进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并开展技术指导,从源头严控秸秆焚烧。

5、镇通讯员队伍负责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问题曝光。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11月26日至11月30日)。

1、认真总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

2、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

3、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村支部村委会和镇机关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秸秆禁烧工作既是打赢杧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更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起来,疏堵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是针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陈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谭静同志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农综站、党政办、环保所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综站,日常工作由张涛、黄鹏同志负责。各村也要建立禁烧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禁烧工作的领导。二是实行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村两委负责人分区域包抓到组、到地块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镇与村签订禁烧秸秆目标责任书,村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明确相应工作职责:1、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禁烧工作,深入各村督查禁烧工作成效。2、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禁烧第一责任人,镇包村干部负联带责任,负责检查、督促、指导禁烧工作。3、村干部负责村民小组禁烧工作,组织村民组长开展禁烧工作。4、村民组长负责本组农户禁烧工作,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镇村干部要及早动手,加大宣传力度,在公共场所张贴通告,出动流动宣传车、采取村民会议,宣传栏、标语横幅、入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与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等形式,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责任,特别加强对痴聋哑傻呆五类人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后柳镇形象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高度,积极参与,全力支持禁烧工作,形成合力。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禁烧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把秸秆禁烧的要求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落实奖补政策。开展秸秆利用试点示范,在交通便利,集中连片区域,重点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充分利用好奖补政策。对购置粉碎、灭茬、收集、打捆等农机具的,经县农林科技局、财政局核实后,享受相应的国家农机补贴资金,引导鼓励有意愿利用秸秆的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加工利用或市场开发,引导鼓励农民采取秸秆就地堆沤腐烂、就地还田,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措施,召开多种形式秸秆综合利用现场培训会,逐步全面推进秸秆还田技术,提高利用率。

(五)强化巡查执法工作力度,严肃处罚绝不姑息。由镇农综站和派出所联合组成执法队伍,配备巡查执法车辆;对当面不烧背后烧,避开巡查和村组干部焚烧,要跟踪追查,查清焚烧者和焚烧事实,依法和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等方法手段加强惩处。凡焚烧者报县农林科技局,将涉及的惠农政策及奖补扶持优惠一律取消,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不听劝阻、恶意顶风违法、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六)严格督查考核,从严执纪问责。加强组织督促和考核,确保工作有序扎实开展,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在禁烧期间到各村巡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在同一个村(社区)发现3个及以上焚烧火点(黑斑)的,问责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底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汇总全镇禁烧工作情况,作为对各村和镇机关干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镇纪委要落实“三个助力”要求,把开展秸秆禁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工作日常督查机制,关键节点要开展常态化巡回督查,一经发现有焚烧秸秆现象,要快查快处,对为政不为、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必须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