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非煤矿山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JZF-zjzfzxz-yjgl--2019-056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曾溪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曾政发[2019]77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20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9-08-19 16:16
内容概述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非煤矿山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曾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镇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非煤矿山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现将《全镇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非煤矿山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曾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0日


曾溪镇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城市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2019年7月至12月在全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五项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强化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一遏制、三下降”,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实现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下降,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和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重点加强道路交通源头安全管理,开展运输企业、机动车及驾驶人、道路交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道路非法营运、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运输企业、车辆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酒驾毒驾、无牌行驶、违规改装车辆以及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三品”进站上车、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行为。

(二)非煤矿山安全攻坚行动。加大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擅自复工复建、不按批准设计建设生产、非法开采、非法转让、非法外包、超层越界开采和无相关资质生产、建设、探矿、基建和现场管理“三违”等行为。重点是大沟矿山、高坎村同庆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要重点查改未实行台阶分层开采、未采用中深孔爆破、采用干式凿岩、存在高陡边坡、排土场堆置超高、未实现在线监测和高处作业、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安全事故隐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隐患,及时纠正一些企业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以及危险品不按专区存放、无消防设备、无警示标志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品的行为。对燃气及油房湾村、联盟村境内天燃气长输管道安全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油房湾村燃气供应情况,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宣传和在售器具的检验、备案情况,加大对用户使用安全教育,严厉打击私自改装、改动燃气设施、计量装置等违法行为,及时整改潜藏安全隐患。

(四)建设工程安全攻坚行动。严肃查处非法违法工程,重点排查整治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8个方面安全隐患。加大各村境内以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及各类土地规划违法工程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无资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行为。要开展老旧住房、农村危房排查治理,对房屋建筑工程建设中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触电等问题进行排查,排查高大模板支撑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安全防范措施,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加强对道路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巡查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采取复核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条件、加强企业动态监管、严格资质资格处罚的方式,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五)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安置点、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规范等问题,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安置点、学校、敬老院等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治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初)。“五项攻坚行动”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明确专项攻坚行动的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提前做好动员部署,相关企业制定好有关整治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下旬至10月底)。按照攻坚方案,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开展“五项攻坚行动”。同时,积极做好上级督查检查的各项准备,镇上也将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份至12月底)各村、各单位要对“五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总结,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攻坚行动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镇五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曹世海同志任组长,副镇长王腾飞任副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贺培荣同志担任。

(二)加大力度,强化执法。各村委会、驻镇各相关单位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紧密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跟踪督办。要做到“五个一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和“四个一律”(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实现“惩处一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

(三)强化责任追究。在五项攻坚行动中,各村和各单位因推进不力,不积极主动配合、相互推诿扯皮,回避矛盾问题、推卸责任、重大隐患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或上级检查督查发现存在重大失误,对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镇安委会将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纠错。发生死亡3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发生死亡2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将由县政府组织实行“提级调查”。同时将五项攻坚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重点考核内容。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责任,符合纳入联合惩戒的,一律实行“黑名单”管理。

(四)强化信息宣传。“五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每月在媒体投稿信息不少于2篇。每周向县级以上媒体以及县安委办报送一次工作信息,编发一期工作动态,形成强大的宣传氛围。

各村、各单位于每月19日前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本村、本行业专项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和进度统计表,12月13日前报送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镇应急管理办联系人:贺培荣

联系电话:1399255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