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xzfgzbmxyjglj-zwgk--2019-0110 | 公开日期: | 2019-07-23 08:49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科学防范和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以及市县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县级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力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保障,切实形成“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兼并存、公众参与,联动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
二、抓好队伍建设。各镇、各部门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为重点,有效整合部门、单位、企业应急救援资源,加快建立以综合救援、专业救援队伍为主体,以干部、志愿者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技术专家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详见附件1),确保队伍随时听从调遣、抢险救援及时、发挥应有作用,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强化应急演练
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抓紧修订完善本镇、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预案学习和应急演练,规范优化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强化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知识技能宣传,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演练参与程度,促进公众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切实提升公众应对突发事故时的转移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并于7月底前将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信息和修订后的应急预案报送县应急管理局,确保为科学防范、正确决策和快速处置提供坚实保障。
石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