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xzfgzbmxzrzyj-ggtz--2019-0092 公开日期: 2019-07-03 19:46
来源
内容概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申请(裴长友)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裴长友因保管不善,将石集建2010字第13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裴长友

2019年 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