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通知
索引号 ZFBM-zfbmmzj-gsgg--2019-0190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石泉县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民发〔2019〕103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16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9-05-16 16:25
内容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农村低保制度管理规范、公平公正,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石泉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安民办发〔2019〕82号)要求,现将石泉县《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泉县民政局

2019年5月16日

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农村低保制度管理规范、公平公正,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是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二是查处“漏报”问题;三是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四是查处资金监管不力问题。

三、主要任务

根据市民政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主要围绕以下八项工作开展:

各镇要认真组织学习《石泉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石民发〔2018〕163号)和《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根据实际,适时召开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狠抓贯彻落实。(二)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县民政局已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915-6321376、0915-6313261,并将在政府网站定期公示低保政策、标准及在保的低保对象。各镇要在社会救助公示栏上对本辖区在保的低保对象进行长期公示,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着力解决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属于恶意骗保的,要追究骗保对象的相应责任。对于涉及各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同级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查处并追缴违规发放资金。

(三)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民政局、财政局、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的实施意见》。各镇民政干部要主动与镇脱贫办形成对接,建立定期向脱贫办提供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信息机制;细化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指经常性的医疗、康复、护理产生费用的个人自费部分)、患重病(是指经常性的医疗、护理产生费用的个人自费部分)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实现就业的农村低保家庭,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实施项目当年按收入扣除就业成本的 80%,次年起按 60% 的比例扣除)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按规定适当扣减;认真开展走访排查,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坚决杜绝“漏保”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及基层村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登记制度,对相关信息严格备案登记并将档案单独存放。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集中复核行动。采取各镇自查、备案核查、信息比对、随机检查、第三方抽查、社会监督等方式,重点查找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以及违反规定程序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五)开展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规范管理行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低保对象认定规定,压实镇受理并进行初审,县局审批的责任主体。结合我县民政领域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坚决堵塞涉黑涉恶人员和“村霸”非法把持农村低保的申请、民主评议等,坚决清除农村低保违纪违法土壤。完善低保套表、近亲属备案、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的规范性行政文书,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六)开展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全面核对行动 。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更加广泛的跨部门信息共享,提升核对机构对低保申请及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核对能力,切实发挥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和震慑“骗保”行为的关键作用。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中,各镇要对已纳入的低保对象按照政策要求、按时开展复核工作,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必须经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后审核上报,做到“逢进必核、复审必核”。2019年,重点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工商注册登记,大型农机具、家用小汽车、各类房产、政策性财政补贴等信息的核对。

(七)开展基层低保经办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充分发挥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积极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运行机制,强化县、镇、村及镇站办所之间的政策衔接和交流沟通,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有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办事效率。同时积极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力量、慈善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着力解决“四个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涣散、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

(八)开展低保救助信访案件化解行动。各镇民政工作人员要以真诚为民、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梳理来自各方面的救助信访案件,形成案件清单,一个案件一个案件核查处理,化解一个销号一个,切实使新案件明显减少,积案基本化解。对群众举报尤其是实名举报的案件要逐一核查,一经查实,要从严从速处理,绝不姑息,坚决纠正对困难群众“吃拿卡要”的恶劣行为和不正之风。

四、提升工作成效

(一)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各镇要对2018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整改的情况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

(二)建立好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各镇要建好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工作进度,明确责任人,定期更新工作进展情况,夯实工作责任。

(三)规范定期报告制度。各镇要于6月15日、12月15日前报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并于每季度末22日之前报送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四)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各镇要高度重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认真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明确时间、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逐项列出任务清单。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要加大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及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要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提高群众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

附件:

1.石泉县**镇2019 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帐

2.石泉县**镇农村低保对象排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