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ZJZF-zjzfywsz-hzz--2019-0315 | 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 |
公开责任部门 | 云雾山镇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云政发〔2019〕37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5月15日 |
有效性 | 已失效 | 公开日期: | 2019-05-15 19:29 |
内容概述 | 云雾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
各村委会、各站办所、驻镇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巩固治污降霾工作成效,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发〔2019)1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镇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秸秆禁烧工作既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更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各村、各站办所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起来,疏堵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责任落实镇环保所: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由镇环保所牵头负责对该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报请县生态环境分局查处、上限处罚;同时牵头负责督查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秸秆禁烧巡查,采取常态化巡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记录各地火点(黑斑)情况,定期在全镇通报,并保留影像资料作为考核扣分依据和纪委监委追责问责线索。
镇农综站: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田间杂草的,由镇农综站负责牵头对该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县农业农村局顶格查处、上限处罚;同时加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杂草垃圾监督管理,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企业和农户采用回收加工、机械化粉碎还田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
镇基础设施办:对在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由镇基础设施办牵头负责对该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县住建局顶格查处、上限处罚。
镇派出所:要积极配合现场执法,对妨碍执法监管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据有关规定子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打击,起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
各学校:要开展秸秆禁烧“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通过青少年学生教育劝导家人不焚烧秸秆,共同保卫蓝天。
各村: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要夯实工作措施,抓好宣传引导,落实干部包户责任制,做好巡查检查工作,做到有烟必禁、有火必查;要做好24小时值守值班工作,对群众焚烧秸秆行为进行劝阻、及时灭火,对不听劝阻者,及时上报镇环保所。
镇政府建立以镇主要领导包片,联村领导和工作队长包村,镇干部包组,村干部、环保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包户、包地块的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到户、通告张贴到户,做到人人皆知。各牵头站办所要主动作为,处理不了的案件要做好证据留存,并迅速报告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依法查处。
突出宣传教育各牵头站办所要积极通过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通告、电子屏滚动播放进行宣传,各村要通过微信群等媒介,发放宣传单、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危害宣传,加强秸秆焚烧相关法律法规、惩处条款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不愿烧、不敢烧。要畅通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焚烧秸秆违法案件。
严格问责问效秸秆禁烧分夏秋2个时期(夏季5月-6月、秋季9月-10月)。在一个禁烧期内巡查暗访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焚烧火点(黑斑)情形分别向镇纪委或县纪委监委移交案件线索、提出问责处理建议:在同一个村发现3个及以上焚烧火点(黑斑)的,问责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环保网格员;在同一个村发现6个及以上焚烧火点(黑斑)或发现3个及以上村有焚烧火点(黑斑)的,问责镇环保所、农综站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涉及科级领导应该问责的依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纪委监委予以问责。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理:被省市县巡查或明察暗访发现的;因工作不力引发负面舆情,造成较大影响的;阻碍和干扰问责调查的;在一个禁烧期内出现2次及以上问责情形的,以及其他影响恶劣的情形。
秸秆禁烧工作作为镇对村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镇对村开展督察巡查,发现一个冒烟火点, 镇对村考核分值扣减0.5分,并定期通报;若被市、县扣分的村,镇政府将对村进行双倍扣分,镇环保所建立台账并纳入年度考核。同时,对秸秆禁烧工作落实好的村,镇对村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附:云雾山镇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云雾山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5日
附件:
云雾山镇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梁 君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胡世海 镇党委副书记、环保所所长
成 员:汪兆辉 镇纪委书记
杨 敏 镇组织委员
罗云进 镇政府副镇长
温习伟 镇政府副镇长
黄 平 镇政府副镇长
杨传平 镇财政所长
丁仕彪 镇综治办主任
张 泉 镇扶贫办副主任
盛 泉 镇党政办副主任
柯有孝 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
黄 瑶 镇农综站副站长
朱齐乐 基础设施办副主任
王晓俊 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张远珍 镇中心小学校长
乐应平 银桥小学校长
陈乐文镇派出所所长
各村工作队队长
镇2019年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所,由柯有孝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