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sfj-flfw--2019-0201 | 公开日期: | 2019-05-14 09:46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各镇司法所,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公证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着力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质效,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推行村(居)法律顾问“五位一体”工作模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村(居)法律顾问“五位一体”工作模式,是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是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质效的重要举措,更是打造“法治石泉”品牌、联系服务群众、党员干部“三下”的有力抓手。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压实扛牢法律顾问职责,全力提供高效便民法律服务,大力提升“两率两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大村(居)法律顾问“五位一体”工作模式的推行力度。各股所要加强协作、通力配合,确保任务落实。各法律顾问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实做细法律顾问工作,严格对标、如实客观地将“五位一体”工作报表(见附件)在次月5日前报送至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
三、严格跟踪问效。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各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将村(居)法律顾问“五位一体”工作模式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纪检组将该项工作纳入重点督查检查范围,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特别是工作不实、虚假报表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石泉县司法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