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2024-1654 公开日期: 2018-05-31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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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下达2018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 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职教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安财教〔2018〕18号)精神,现将2018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下达给你校,请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10〕113号)有关要求,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免学费工作。

一、免学费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专业学生除外)。

二、免学费标准与财政补助方式。免学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免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中省财政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600元的标准补助。

三、加强学校管理,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加强对“一牌两校”、“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免学费后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等日常运转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滞留。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附件:2018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31日

附件: 石泉县2018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人,万元
学校名称 2018年春季学期应享受免学费人数 2018年春季应下达免学费资金预算 截止2017年秋季结余 资金 本次实际下达中省资金 截止2018年春季结余 资金
石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621 49.68 33.52 16.1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