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康供电局石泉变电站石国用(95)字第0297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经县政府同意,现依法对该证书登记簿记载事项进行更正登记,核减石泉变电站大门对面临环城路219.4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石泉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