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gtj-ggtz--2019-0270 公开日期: 2019-01-1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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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本人肖珠平 因保管不善,将 石国用(2005)059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珠平

2019 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