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slj-zcwj--2019-0242 | 公开日期: | 2018-09-18 09:52 |
来源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水利局
关于对《石泉县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曾溪镇油坊湾村垃圾中转站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批复意见
石泉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要求,你局委托陕西省安康水文水资源局于2018年9月上旬编制完成了《石泉县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曾溪镇油坊湾村垃圾中转站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接贵局申请对《评价报告》进行评审批复的文件后,我局组织相关专家于2018年9月11日,对该《评价报告》进行了评议和审查,现形成如下审查批复意见。
一、该《评价报告》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的基本要求,同意通过审查。
二、该垃圾中转站位于石泉县城西南约16km的曾溪镇油坊湾村境内,地处汉江一级支流曾溪河中下游河段左岸,沿G316(210)国道至曾溪镇政府公路外侧河道左岸一级阶地布设。该垃圾中转站规划占地820m2,设计中转处理规模为8m3/次,其主要建设内容有:布设8 m3垃圾压缩设备一套、8m3垃圾对接车一辆,砖混值班室23 m2,草坪砖铺设12.5 m2,停车位4个,重型钢格栅洗车区70 m2,钢结构彩钢棚1个、46 m2,钢混渗滤液蓄水池1座、10 m3,钢混沉淀池1座、9 m3,化粪池1座、1.5 m3,透视围墙140m,铁艺大门及紫薇、红枫绿化。并配套修建河堤挡护工程对场区进行防护。
三、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该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设防标准按小型工矿企业确定,其防洪等级为Ⅳ级、防洪标准(重现期)即为20~10年。根据项目防洪安全需要,本建设工程防洪标准按项目区河段曾溪河20年一遇洪水设防。而且建设场地上游及周边无其它山洪沟道、病险库塘等洪涝安全隐患,故,只考虑曾溪河洪涝安全威胁和场区地表雨水的危害因素。
四、同意该《评价报告》中对建设场地可能遭受洪涝灾害威胁的分析论证,并同意设计洪水及洪水位分析计算成果,其结论与建议可作为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和场地防护工程建设的设计、建设依据。建设场地处曾溪河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38m3/s,河道两岸最小堤间距计算确定为14.00m,对应河道上断面20年一遇洪水水位为98.72m(相对高程),对应河道下断面20年一遇洪水水位为98.22m(相对高程)。
五、同意《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场地防护工程按Ⅳ级堤防考虑,堤顶高程均按建设场地处20年一遇洪水位加波浪爬高、风壅增高、安全加高共1.2m确定,即:建设场地处上断面设计堤顶高程计算确定为99.92m(相对高程),下断面设计堤顶高程为99.42m(相对高程)。因此,如按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堤顶高程和最小堤间距要求修建场地外侧堤防工程后,即可满足20年一遇洪水防御标准,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不会遭遇曾溪河20年一遇及以下量级洪水的危害。故而,该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的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六、同意《评价报告》对该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防洪评价所作的结论。①本项目建设是全面提升乡村环境质量,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的需要。是打造绿色、生态、清洁新农村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②本项目配套堤防工程建设按2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且堤线布置与现状岸坎基本一致,即项目建设防御洪水的标准与措施是适当的;③本项目建设场地防洪工程按Ⅳ级(不允许越浪型)堤防考虑,其堤顶高程按建设场地处曾溪河20年一遇洪水位加波浪爬高、风壅增高、安全加高共1.2m进行确定,即:上断面设计堤顶高程为99.92m,下断面设计堤顶高程为99.42m。计算所得该河段最小堤间距宽度不得小于14.0m;④本项目建设对河道泄洪、河势稳定、堤防护岸、防汛抢险和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均没有任何影响,也不存在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问题;⑤经复核,拟建场地下侧拱桥实际过水能力远远大于曾溪河20年一遇重现期设计洪水,对本项目河段不产生阻水、壅水影响。拟建场地上游及周边也无其它山洪沟道和病险库塘、窖池等洪涝灾害隐患。通过综合评价分析认为,该规划场地无大的洪涝灾害风险,选址适宜作为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场地。
七、同意《评价报告》对该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及管护所提的建议。①本次洪评确定的堤防高程及最小堤间距宽度仅供堤防设计时参考采纳,修建本堤防工程最终应以具有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所设计的施工图纸为准;②本项目建设中的堤防工程是建设场地防洪保安的重要保障,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堤防结构安全。同时,堤基埋深不得小于本次计算的冲刷线高程;③严格按照“河长制”的要求,在堤防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对工程区全河段实施疏浚清障,并加强河道管护,严禁向河道倾倒渣土、垃圾挤占行洪断面,保证泄洪畅通,有效提高泄洪能力;④垃圾中转站运行期间,禁止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坚决杜绝引发河道水质污染;⑤项目建成运营后,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预案,强化防洪安全保障措施和防灾避灾意识,在汛期特别是强降雨时期,应密切注意上游暴雨洪水情况,做好特殊情况下的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度汛安全。
八、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的评价内容,包括概述、基本情况、河道演变分析、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工程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九、要求该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业主要严格按照本《评价报告》和“审查意见”的要求,严格依据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展各类工程设施建设和施工;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防洪安全万无一失。
十、要求建设业主在实施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时,要严格依照《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按地表雨水和场区污水排放规范标准,对垃圾中转站自身场区及周边排泄雨污设施系统进行建设和完善,保障场区内及其周围地表雨水和场区污水的安全排泄。
十一、要求建设业主要对建成后的防洪工程和排雨污设施建立有效地管护机制,坚决避免“重建、轻管”现象的发生。要积极引导和教育各运行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水患意识、环保意识和水生态意识,自觉维护所建防洪排涝和公共设施安全,坚决杜绝损毁防洪排涝设施、挤占行洪河道、乱倒垃圾弃土、污染河道水体等行为的发生,确保项目区山更青、水更秀、天更蓝、景更美。
综上所述,编制单位所编制完成的《石泉县2017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曾溪镇油坊湾村垃圾中转站防洪评价报告》,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翔实、评价结论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建议在实施中严格依照执行,切实防范和避免洪涝灾害隐患,确保工程区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石泉县水利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