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nlkjj-zcwj--2018-0251 公开日期: 2018-12-20 11:28
来源
内容概述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关于印发《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政策宣传,抓紧组织实施。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

2018年12月19日

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生猪产业稳定发展工作,根据安康市农业局、安康市扶贫开发局《关于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做好生猪产业稳定发展的通知》(安农业函〔2018〕230号)精神,为保障生猪产品有效供给,筹集相关资金,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由农林科技局筹集资金100万元,通过对生猪生产中的能繁母猪、仔猪饲养等关键环节进行扶持,来调动农户饲养生猪积极性,保障生猪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生猪养殖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内容

(一)支持能繁母猪生产

1、补贴能繁母猪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向全县饲养能繁母猪农户补贴能繁母猪保险养殖户自缴资金,按照养殖户自缴保费12元/头补贴。(已享受过“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性保险补贴的不再享受)

2、补贴能繁母猪饲养。对饲养经产能繁母猪户,每头经产能繁母猪补助200元。

(二)支持仔猪、育肥猪生产

1、补贴育肥猪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向全县饲养育肥猪的养殖(场)户补贴农户自缴资金。按照育肥猪养殖户自缴保费8元/头补贴。(已享受过“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性保险补贴的不再享受)

2、对新补栏仔猪(限1.5--3月龄)达到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每头仔猪补助10元。

(三)金融支持产业发展。为切实解决“三农”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开展普惠金融支农服务,县财政局与省农担公司合作组建石泉县农担办事处,与邮储银行联合开展政银担业务。年饲养百头以上规模养殖大户如有资金需求,可通过邮储银行提供涉农担保贷款资金支持,切实加大农业信贷支持力度。

三、验收方法和程序

1、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由各养猪(场)户实行“先缴后补”,各镇负责审核上报。其办理程序为:养殖户投保→以村为单位公示(须在村委会公示7天)→公示结果上报镇政府复核→上报县农林科技局、财政局审核认定→直补到农户“一卡通”。

2、能繁母猪、仔猪生产补助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4月30日,以村为单位公示(公示7天),由各镇负责审核申报,县农林科技局、财政局按照各镇审核后的数量进行抽查,审核。抽查审核后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养殖(场)户账户。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由县农林科技局、县财政局以及各镇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镇按照标准负责本镇养殖场(户)的汇总、审核、补助标准认定;县农林科技局、县财政局负责抽查审核和资金兑付;县邮储银行负责规模养殖大户资金信贷审核发放。

2、规范资金管理。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坚持资金“专款专用、突出实效”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监管督查。结合项目实施制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保证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和监督考核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联系人:何 芳 联系电话:6316130

附:1、 镇能繁母猪、育肥猪2018年农业政策性保险投保花名册;

        2、 石泉县2018年支持生猪生产摸底兑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