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wjj-hzzf--2018-0097 公开日期: 2018-09-2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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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卫生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飓风行动”的通知

石泉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卫生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飓风行动”的通知

 

全县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各镇(中心)卫生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市委四届五次会议和全会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创建“健康石泉”的要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提高人民群众主动防病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整治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卫生管理“飓风”专项监督检查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次行动要求。

一、行动目标

按照“分类整治、疏堵结合、依法规范”的原则,切实加强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场所的教学环境、教材用品、设施设备、传染病防控措施等,依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卫生管理,确保学生课外教育培训活动的卫生安全,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场所。

二、检查对象

全县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面向社会举办的课外辅导补习、兴趣培养、特长训练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补习班、兴趣班、提高班等教育培训机构,包括正式审批设立、同意筹设和未经审批及正在筹设的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和“少儿之家”的学生托管服务机构(辖区内为学生提供接送、看管、就餐、休息、辅导等服务的经营性服务机构或场所)。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周边环境、教学环境卫生、教材用品、设施设备、学生宿舍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传染病防控措施、学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1.机构学生饮用水卫生管理:包括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供水设施卫生状况、水源卫生防护状况、水质消毒及水质监测制度执行、桶装水索证等情况;针对饮用水卫生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提出合理可行的措施建议,建立和完善机构饮用水卫生监督档案。

2.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包括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专兼职管理员,传染病防控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情况。督促指导机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条件进行检查。

3.机构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按照要求对教学场所、学生宿舍、生活(浴室、厕所等)设施等基本卫生条件进行检查。对机构所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场所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测、进行卫生学评价,提出合理可行的措施建议,指导机构改善教学环境与学生生活设施。

4.机构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检查:机构应急预案拟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技能宣教等工作落实情况。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18年7月1日—7月15日前)。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成立监督检查组,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开展行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8年7月16日—7月27日前)。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管理制度自性纠察不规范条件的场所,将其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2018年9月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回顾(2018年11月底前)。对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并对所检查出以整改的问题进行回顾。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做好我县校外培训机构卫生管理工作,各机构要成立领导小组,夯实责任。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定专职卫生管理工作负责人,强化卫生管理工作落实。

2.加强协作,强化执法。要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在执法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总结上报,在对各辖区开展检查时,要及时汇总上报检查情况。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手段,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自觉遵守卫生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和标准,营造良好的培训氛围。

石泉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