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M-zfbmslj-hzz--2018-0087 | 公开日期: | 2018-08-14 1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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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石泉县饶峰河“一河一策”综合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汉江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水质稳定向好,依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河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中、省、市《“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指南》文件精神,现制定饶峰河河长制工作“一河一策”。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发源于石泉县北部的毛家河,含菩提、咎家河诸水,于古堰滩汇入大坝河,又于城西汇入珍珠河后注入汉江,流域面积400.19 k m2,流长23.68 km,多年平均流量2.9 m3,多年平均径流量0.9121亿m3。
饶峰河流经饶峰、城关两个镇,流域内植被良好,泥沙流失量小,作为石泉县境内汉江的一级支流,承担着“一江清水送北京”的任务。
(二)保护现状
饶峰河沿线建有饶峰驿站水利风景区、古堰工业园区、安康柏盛富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建的城西物流园等,其中饶峰生态护岸项目新建生态河堤及堤带路3.2公里,景观坝3座,于今年6月份之前建成;马家沟沟道治理工程项目于今年汛期前沟道治理700米,总投资2596万元,大大加强了沿线企业及居民的防洪保安能力,同时柏盛富硒魔芋厂投产后可辐射带动石泉及周边县的魔芋产业,解决就业岗位500余个。
(三).存在问题分析
根据调查和分析,饶峰河主要存在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及高锰酸盐指数持续上升和沿线工程建设和工矿企业生产的污染隐患四个方面的问题。
生活污染源是指饶峰河干支流沿线住户、旅游景点等有随意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现象。农业污染源是指饶峰河干支流沿线畜禽养殖牲畜粪便、农药、化肥等。高锰酸盐指数持续上升是指根据《安康市环境水质保护工作动态——汉江干流及支流2017年1季度水环境质量通报》及2、3季度水环境质量通报和饶峰河断面水质监测报告等监测数据显示,饶峰河高锰酸盐指数持续上升。工矿企业污染是指饶峰河流域实施的饶峰驿站、胜利的美丽乡村、G210过境线建设和涉河工程项目建设等,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对水体造成影响;干支流沿岸部分厂矿企业存在未启用环保处理设施及偷排漏排暗排现象。二.管理保护目标
按照“半年新变化、一年见成效、两年水更清”的工作方向,争取经过1-2年的努力,建立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实现“六无六有”目标(即:无垃圾、无直排、无洪碍,无违建、无违采、无损毁河有堤防、有绿化、有景观、有制度、有队伍、有管护),形成“水清、河畅、岸净、景美”的美丽汉江风光。
主要任务进一步落实“河长+警长+四员”制,建立完善考核监督机制,确保河长尽职履责。加强河道清理及日常维护工作,减轻居民生活造成的污染,保证河道长效保洁。合理规划布局,促进农业转型,减轻农业生产造成的污染。加强工程建设管理,避免工程建设对水生态造成破坏。开展高锰酸盐指数上升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现饶峰河水质达标。管理保护措施(一)县水利局
1、饶峰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已上报县发改局,待审批,县发改局已组织组织专家正在进行评审,同时办理了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其他可研审批前置要件也在同步编报办理中,同步开展项目建设征地工作。预计在2018年内建成投运。项目建成后,可从根本上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2.继续加大水政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四员”联合执法,将毒鱼、电鱼、偷排、漏排等现象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县环保局
1.根据河流具体情况,对饶峰河干支流采取增加监测断面,加密监测时段的形式进行水质监测。科学全面分析造成高锰酸盐等指标逐年上升的原因和确定重点污染区域,形成解决方案。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进行指导整改,加快指导尚未建立污水处理厂(站)及污水处理设施的镇及厂矿企业采取污水应急或过渡处理措施。
2.进一步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申报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对偷排、漏排、渗排污水或未达标排放的企业或个人,严查重罚。
3.积极争取污水处理站项目,在城关镇丝银坝村、饶峰镇胜利村修建生活污水处理站,解决柏盛魔芋加工、万泉培训学院、饶峰驿站等企业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做到应收尽收、达标排放。
(三)县农林科技局
1.对饶峰河干支流沿线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摸排调查,对涉河造成水污染的畜禽散养及养殖场坚决予以治理。重点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根据水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进一步提高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率。及时消除因畜禽养殖带来的污染问题。
2.超前谋划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发展问题,加快推进绿色种养试点,加强对农民的农技培训,鼓励农民种植绿色有机农产品,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打造饶峰河流域绿色种养试点示范区,大力树立绿色种养典型。
县交通局对G210过境线建设工程加强监管,合理规划工程弃渣倾倒点,加强沿线巡查监督,禁止将弃渣倾倒在河道内,对随意倾倒弃渣行为严管重罚,保证施工不会破坏水环境。
(五)县文广旅游局
对饶峰河干支流沿线旅游景点、旅游宾馆、农家乐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行拉网式排查, 对存在无污水处理设施,未经处理直排,生活垃圾无收集设施未进行集中处理要限时整改。
(五)饶丰镇、城关镇
1宣传贯彻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提高群众水保护意识,鼓励民众积极参与水保护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2.加强环保监督员、护河员和村(社区)“河长”的管理,定期巡查、记录、报告河道保护情况,制止乱采、乱倒、乱捕、乱建、乱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有关问题收集和信息报告等工作,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切实发挥环境监督员和村(社区)“河长”的作用,年终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工资待遇。
3.统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对境内水域、滩涂、岸坡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制定长效机制,确保境内水域清洁。
4.加强生态农业建设,积极推广绿色、无公害技术,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区域内生态和人居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按照石泉县人民政府印发的《石泉县“河长+警长+四员”制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发〔2017〕7号)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全力组织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密切部门协作。镇党委、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承担相应的治理任务和责任,要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治理工作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真正把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由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督查和督办力度,检查督导各级“河长”和相关镇及部门履职情况。
(四)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综合施治”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部门职责和整改任务推进实施,治理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对存在的问题紧盯不放、立行立改、逐条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五)强化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媒体等渠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和企业保护水环境、爱护生态的意识,着力在全社会营造重视生态建设、支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形成推进全域水保护的强大声势。
(六)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治理成效。对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包庇袒护以及整改进度迟缓、阻碍整改和整改不力造成污染问题依然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石泉县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石泉县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