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nlkjj-qnhn--2018-0082 公开日期: 2018-05-1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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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的通知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 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上报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农业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安财农专〔2017〕26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我市“三项补贴”改革精神,推进我县“三项补贴” 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统计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经营权的种地农民,遵循“谁种地、谁享受”的原则。

二、统计核实。鉴于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准。

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中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的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于补贴。

三、工作程序。耕地承包面积以户为基本单位,由村委会分村民小组登记、核实、汇总,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图片留存)。公示期间由各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镇政府公章,与分户清册共一份于2018年5月25日前上报县农林科技局农业股,同时上报清册电子版及公示图片(联系人:王志斌 电话:18740550835 邮箱:394333684@qq.com)。

四、工作要求。此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登记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事关我县农业补贴政策改革与整县脱贫达标大局,各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迅速行动,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确保补贴面积准确,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各镇要及时完善基础数据库,提高数据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因工作不细致导致不必要的矛盾。对于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石泉县 镇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种粮面积申报汇总表、统计表

石泉县农林科技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