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M-zfbmrsj-zcwj--2018-0069 公开日期: 2018-03-2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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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泉县规范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石泉县规范劳务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各用人单位:

现将《石泉县规范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

石泉县规范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问题若干意见》,规范劳务市场秩序,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石泉县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发﹝2017﹞10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改善劳务市场秩序,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规范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小平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组长:范国猛 县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王广明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

马 翼 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局长

胡春建 局调解仲裁股股长

严洪平 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受理股股长

王纯芳 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公共职业介绍所所长

黄家宏 县城乡就业服务局创业就业培训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王广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和提升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和用人单位自觉守法诚信意识,切实增强广大求职者的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劳务市场秩序营造了浓厚法制氛围。(牵头股室单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任人:王广明;配合单位:县城乡创业就业局,责任人:马 翼)

(二)依法取缔非法“黑中介”。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依法查处和取缔。(牵头股室单位:县劳动保障检查大队,责任人:王广明;配合单位:县城乡创业就业局,责任人:马 翼)

(三)加强职业中介日常监管。对已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管,指导职业中介机构建立服务台账,按要求严格审查职业中介机构报送的书面材料,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职业中介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由县人社局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并通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股室单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任人:王广明;配合单位:县城乡创业就业局,责任人:马 翼)

(四)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牵头股室单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任人:王广明;配合单位:县城乡创业就业局,责任人:马翼)

(五)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对用人单位招工用工过程的监管,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违法行为和其他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身和拘禁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任人:王广明)

(六)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实行技能培训机构招标制,选拔出师资力量强,培训经验丰富、规范并有一定实力的培训学校为我县的定点培训机构,狠抓培训机构日常监管,依法打击各类“游训”行为,切实规范各类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确保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县城乡创业就业局,责任人:马翼)

(七)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制度机制建设,狠抓日常监管,规范各类用人单位工作支付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查处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依法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任人:王广明)

五、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5月5日前)。成立规范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6日至6月30日)。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采取巡查、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开展专项检查。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7年7月1日至7月31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主要成效和工作经验,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用人单位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专人积极开展自查,配合检查组搞好专项检查。

(二)严密部署。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安排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夯实目标任务,细化专项行动措施,明确整治劳务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事项、时限、标准、要求,做到责任到人,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

(三)严格执法。对全县各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用人单位招用工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四)强化宣传。充分利用人社微信公众平台、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规范劳务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争取广大群众支持。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抓正面示范引领,抓反面形成震慑。向社会传递严打整治信息,引导劳务市场秩序持续向好,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