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D-fwzxxslj-hzzjb--2017-0036 | 公开日期: | 2017-11-21 1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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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石 泉 河 长 制 工 作 简 报
第1期
石泉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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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长四员”推动“一河一策”综合治理
自“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当前河道管理执法力度不够、合力不强,河湖治理不到位、利用规划滞后等薄弱环节,我县创新提出“一长四员”(一长即县级河长,四员即水政监察员、环保监察员、海事监察员、城建监察员)的管理保护模式,实现“一河一策”综合治理目标。
我县境内有河流沟溪456条,总长度1740公里,是南水北调核心水源涵养区、也是保护责任最重的地区。为管好护好一江清水,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在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下,汉江干流和10条主要支流县级河长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兼任,每条河流分别配备一名水政监察员、环保监察员、海事监察员、城建监察员,完善规范了河流治理台帐,建立健全了河长联席会议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相关有力有效的管理保护机制,精准夯实河流监管责任,形成河长、警长、四员和督查联动工作模式,确保全县河湖沟溪保护监管责任全覆盖。
一是由县级河长定期召集“四员”对所联河流进行巡查,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不等不拖现场解决;二是由县级河长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河长制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三是由县级河长牵头,紧紧围绕所联流域治理发展目标制定“一河一策”,因河施策、综合治理;四是由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开展1-3次联合执法,按照“严管、勤查、联动、总罚”的要求,及时将破坏水环境等违法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
从4月中旬起,我县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涉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纠正轻微违法行为9起,督促整改8起,查处各类一般以上涉河违法案件6起,罚款12.91万元,取得了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