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 2019 年第二批脱贫攻坚行业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ZFBM-zfbmfgj-xmjh--2019-0690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发改发〔2019〕462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0-18 10:09
内容概述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 2019 年第二批脱贫攻坚行业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脱贫攻坚行业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地电石泉分公司:

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现将我县2019年第二批脱贫攻坚行业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的2019年第二批脱贫攻坚行业扶贫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脱贫攻坚财政整合资金配套240万元,行业部门自行筹集960万元。主要用于10kV及以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

二、建设内容

由地电石泉分公司负责实施130新堰等8条馈路建设与改造10kV线路26.83km,安装配电变压器11000kVA/37台;东风等14个行政村建设与改造低压线路76.82km。

三、具体要求

(一)规范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严格把关,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的“四制”管理规定,严禁层层转包、分包。项目计划要分别在县政府网站、项目所在村公示10天。

(二)严把工程质量。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程实施领导小组,落实专人,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规范施工。要强化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及时组织验收。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按照行业有关要求,建立专账,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凭证和资料单独装订成册。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标准实施,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的使用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

(四)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启动实施。所有项目必须在2019年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同时收集、完善、整理好项目资料,2019年11月中旬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竣工验收。

(五)保障施工环境。各项目所在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专人,认真做好用地、苗木损毁及其他外部施工环境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将施工环境保障工作纳入脱贫攻坚督查内容。


附件:石泉县2019年脱贫攻坚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和资金计划表.xlsx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石泉县财政局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