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JZF-zjzfcgz-tpgj--2019-0375 | 公开日期: | 2022-10-23 14:19 |
来源 |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9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
根据我县 2019 年第一批财政整合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计划的内容,现将 2019 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承担的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总规模为 3239.94 万元,其中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资金 1121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项目建设内容
计划在贫困村组级路硬化 22.26 公里,产业路硬化 31.82 公里,道路维护 1.05 公里;新建便民桥 7 座;新建安全饮水 7 处,新建贫困村堤防工程 591 米。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标准 .各镇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石发改发〔2018〕629 号文件精神,严格按项目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同时要严格遵守项目施工程序,所有项目计划,施工、竣工都要在政府网站、项目实施地公示 10 天以上,并留存影像资料。项目的设计必须经主管部门评审,投标议标程序必须规范合规。
(二)加强质量监管。严格项目计划管理,严禁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地点。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严格把关,落实项目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的工程建设“四制”管理规定,严禁层层转包、分包,严格按施工设计规范施工,严把工程质量。严禁工程质量有不合格记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参与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招投标及施工。
(三)加快项目进度 。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快速行动,抓紧完善项目建设前提手续,确保在 2019 年 1 月底前项目前期手续全部完工,2月中旬开工建设,要倒排工期,安排专人,现场监督,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力加快项目建设,所有项目务必在 6 月底前全部完工。
(四)严格资金监督 。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要按照《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各镇人民政府和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用途,完备项目资料,建立项目台账,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到县扶贫局报账。项目建设资金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项目管理费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计提总投资计划的 1%,用于项目的设计、监理、竣工审计等相关支出。
(五)严格督查问责 。各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对项目督促力度,随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建立项目施工台账,于每月底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县扶贫局(附近2)。县扶贫局将把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到每月脱贫攻坚督查内容,一月一通报,通报将在年底脱贫攻坚考核内容中予以扣分。
附件:
1.石泉县 2019 年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计划表
2.石泉县各镇2019年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台账
石泉县扶贫开发局 石泉县财政局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