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泉县深度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索引号 | ZFBM-zfbmfgj-xmsp--2019-0404 | 公开目录: | 重大项目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石发改发〔2018〕360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06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06-04 10:45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石泉县深度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石泉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送石泉县深度贫困村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收悉。为加深度贫困村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步伐,确保电站早日入网发电,带动深度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户稳定增收,经审查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在我县东风村、刘家湾村、麦坪村、中河村等地建设4个村级光伏电站(3个村级电站,一个联村电站,联村电站受益村为中河村、板长村),项目总占地42.6亩,总装机容量1346.4千瓦,其中,城关镇东风村村级电站装机容量297千瓦,占地面积12.5亩;熨斗镇刘家湾村村级电站装机容量297千瓦,占地面积7亩;熨斗镇麦坪村村级电站装机容量297千瓦,占地面积6.8亩;熨斗镇中河村联村电站装机容量455.4千瓦(中河村245千瓦,板长村210.4千瓦),占地面积16.3亩。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48.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
三、项目工期
2018年6月—2019年9月。
四、招标实施方案
同意工程招标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1、为确保工作设计质量,请择优选择具有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下阶段工作。
2、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项目编码:2018-610922-44-01-010010
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