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新增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 | ||
索引号 | jz-fwzxxczj--czys-2017-0019 | 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10月8日,在池河镇集镇东区安置点二期16号楼门前,到处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幸福味道,3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喜迁新居。 | 成文日期: | 2017年10月09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7-10-09 10:57 |
内容概述 |
县扶贫局: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新增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17)72号)文件和县扶贫局财政局《关于上报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备案的报告》(石扶字[2017]25号)文件精神,结合《石泉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现将2025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你单位,其中下达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119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35万元(详见附表),合计2025万元。年终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1190万元、2130504基础设施建设835万元。
请你局接到文件后,严格对照石泉县脱贫攻坚规划和《石泉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中产业及基础设施建设内容、补助标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产业建设计划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快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强化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要求做好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竣工资料,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报账管理,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一律实行县级报账制,并定期向我局报告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同时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石泉县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新增专项扶贫资金下达一览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