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脱贫攻坚整合项目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jz-fwzxxczj--czys-2017-0018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石财农[2017]44号 成文日期: 2017年08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7-08-31 15:45
内容概述

石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脱贫攻坚整合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2017年我县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步伐,顺利实现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县发改局《关于调整2017年脱贫攻坚财政整合项目和资金计划的通知》(石发改发[2017]416号)文件要求,现下达各镇2017年财政涉农整合基础设施项目资金1020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资金规模

按照(石发改发[2017]416号)文件要求,本次下达财政涉农整合项目资金1020万元,其中道路建设47处59.89公里844万元、便民桥32座139万元、饮水工程10处37万元,剩余资金待各项目竣工并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再统一清算拨付到位(原石财农[2017]13号文件作废)。年终列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二、资金使用要求

下达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建立专账,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实行镇级财政报账制。各镇要严格按照县委《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石办发[2017]1号)文件中规定内容及时组织实施,根据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标准和开支范围统筹安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建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用途,不得滞留、挤占、挪用资金

三、资金监督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强化项目及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附表一:石泉县脱贫攻坚2017年整合项目资金下达汇总表

表二:石泉县脱贫攻坚2017年整合项目资金下达明细表

石泉县财政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