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外运行的通告 | ||
索引号 | CD-bmxzfb-zcwj--2015-0747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8月1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8-17 08:32 |
内容概述 |
为规范审批行为,提升服务效能,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县政府决定,2015年8 月14日(星期五)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外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驻部门
按照“应进必进、全面彻底”的原则,凡与群众和市场主体息息相关的项目,包括市场主体涉及的审批、群众涉及的证照办理和收费以及日常政务咨询类事项,都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具体包括:县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住建局(房管局)、国土局、交通局、农林科技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盐务局)、环保局、安监局、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局(合疗办)、教体局、文旅局、老龄办、残联、扶贫局、招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公路段、烟草局、气象局、农商银行26个部门,共计办理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项目259项。
二、服务承诺
政务中心以“廉洁、规范、便民、高效”为宗旨, 围绕“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目标,按照“公开受理、公开审批、中心监管”的运行模式办理审批事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优质高效、规范统一的政务服务。所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统一办理,原单位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三、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四、办公地址
石泉县城春潮北广场
五、服务电话
县政务服务中心:0915—6323333
县监察局派驻监察室:0915—6313694
石泉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