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19-0114 发布日期: 2019-08-29 10:46
来源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概述 关于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机制的建议

关于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机制的建议

关于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机制的建议


领衔代表:欧立高

内    容:

近年来,由于体制机制限制、县级编制总额有限、本地生源就学外出等因素,导致一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呈现“老龄化”趋势,从而不利于这些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开展和干事创业。得益于县政府的重视担当,推出了聘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充实加强干部队伍力量的举措,既有效解决了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老龄化”和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又解决了一定的社会就业保障问题。

但是,自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实行以来,一方面:大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立足岗位付出、勤奋敬业担当、工作成效明显,有的甚至已成为单位骨干力量,但他们的工资待遇较低、付出与报酬“不成正比”;另一方面:又存在少数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能力不足、履职尽责不力、人岗不相适应却依然获得财政支付同等工资报酬的问题。

因此建议:

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机制。一是严把“入口关”,在聘用时注重人员综合素质鉴别,做到人岗相适、财尽其效;二是尽好“管理责”,在人员使用过程中注重强化日常管理,做到人入其职、人尽其责;三是考核“树导向”,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比如: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人员,实行增长工资予以激励;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人员,可择优享受与同期同工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待遇等,做到人有其盼、人尽其力。



签发人:陈小平                                                                类别:B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

第20号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欧立高代表:

感谢对我县就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体制和机制的限制,公益性岗位的设立已成为诸多机关事业单位解决人员编制相对不足的重要手段和各单位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的重要举措。2015年以来,我县累计开发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和后勤辅助性公益性岗位1093个,累计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上岗就业691人,为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仅2018年我局补贴全县41个单位公益性岗位资金477.71422万元,占就业资金的41.5%。各单位招用的公益性岗位岗位人员大多拥有大学以上学历、年轻有干劲、勤奋有担当,多数已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但是由于补贴政策限制、用人单位财力紧张及单位考核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致使上岗人员待遇偏低,同工不同酬,影响了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公益性岗位政策及考核办法按照《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谁开发、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办法,落实考勤制度,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并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人员工作情况,切实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县人社局主要履行监管职责,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上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弄作假、虚报冒领、吃空饷的单位和个人,积极追回所有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答复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完善和优化《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积极作用。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的用工指导,并通过公开招聘方式,严把“入口关”,择优聘用综合素质强、适合岗位的人员上岗。

二是督促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实际,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奖惩办法,以优胜劣汰为导向,切实发挥岗位人员作用。

三是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人员考核制度,根据岗位人员承担的工作量和考核情况,按照单位发放、就业资金补贴的方式,切实提高“骨干型”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为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以上答复意见您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15-6322198

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