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19-0614 发布日期: 2019-08-23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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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增建公租房满足流动群众住房需求的建议

关于增建公租房满足流动群众住房需求的建议

领衔代表: 周纯佑

内    容:

公租房是政府在住房实行市场化改革,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低价租赁给低收入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群众,为实现居民群众“居者有其屋”而采取的一项惠民举措。近来来,部分群众通过租赁解决了住房问题。但同时,仍在存在一大批流动群众无能力购买商品房,但又因公租房数量有限,无房可住的情况。以池河为例:据不完全统计,提交申请已有100余户。池河目前已建设公租房340套,入住率已达100%,不能满足我镇群众住房需求。

为此建议:

一是认真排查摸底,了解群众住房需求。根据需求情况,合理设计公租房建设规划,确保尽可能满足群众住房需求。

二是健全公租房退出机制,定期审核租房户家庭收入、个人财产及居住情况等信息,对超出保障范围的对象给予一定过渡时间寻找房源,对拒不退房的对象,坚决取消保障资格,按执法程序实施强制退出。

三是严格控制空置房的保有量。定期摸排,了解已租赁房屋的居住情况,对于长期空置公租房的住户,认真了解情况,确实长期无人居住的建议清退。




签发人:王 波                                                                     类别:B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复函


周纯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建公租房满足流动群众住房需求”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县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目前我县建立健全了公租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和租赁补贴等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截止2018年底,累计解决6000户住房困难群众的住进问题,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县城镇化步伐加快和县域经济快速发展,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的务工、陪学、新就业和招商引资进驻企业员工等人员数量激增,现有房源难以满足当前需求。

一、公租房规划建设情况。目前,中省已停止公租房新建计划,仅靠地方政府预算资金和银行贷款融资无法进行公租房建设项目。鉴于县区政府财力有限,今后将采取以租赁补贴发放为主,新建公租房和规范引导普通租赁市场为辅方式,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需求。2015年,我局在池河镇已建成投入使用公租房共524套,为切实解决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需求,现已向上争取项目计划,并已制定和申报了2018年-2019年公租房建设计划1102套(其中池河镇计划新建484套),待中省下达计划指标后就可以实施。

二、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适当扩大保障范围,我县制定了《石泉县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石泉县住房保障信息调查联动机制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55号),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法院、监察局、住建局(房管局)、民政局、国土局(不动产登记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人民银行石泉县支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泉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住房保障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保障对象的房产、车辆、收入、房屋空置或转租等情况每年都进行年度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及时函告承租户予以清退。对拒不退出的,通过司法程序予以清退。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联系单位: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泉县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

联系电话:0915-6321692


石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