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K-2021-0603 发布日期: 2019-08-02 11:47
来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电梯定期检验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电梯定期检验管理的建议

领衔代表:余楚霞

内    容:

近年来我县电梯数量逐年递增,但电梯定期检验执行力度不强,部分电梯未张贴定期检验标识,部分电梯过了下次检验时间仍在使用(县政务中心、县医院等电梯使用率较高的场所也存在类似问题)。如果不能严格落实定期检验,电梯的安全运行将存在一定隐患。

为此建议:

相关部门要加大电梯定期检验督查力度,建议除要求电梯所有人提交定期检验印证资料备案外,可不定时对县境内电梯定期检验工作进行检查并跟踪整改,确保县境内电梯安全运行。




签发人:张诗波                                                                          类别:A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82号建议的复函

余楚霞代表(县交通局):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梯定期检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电梯基本情况

截止到目前,我县共有电梯使用单位68家,在用电梯222台,其中乘客电梯216台,自动扶梯2台,自动人行道4台,并且,电梯每年以30%的速度增长。

二、建议办理措施

电梯安全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做好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

我局始终把对电梯的安全监察作为工作重点,自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开展电梯大会战以来,每年针对电梯安全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和检验机构认真做好问题和隐患的整改落实,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截止到目前,我局通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在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节假日期间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检查,对全县68家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抽查电梯200余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56处。7月中旬,我局对全县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同时启动电梯维保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电梯维保市场,有效预防和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保障群众安全乘梯。7月20日至21日,我局积极协调省特检院对新装及检验周期临近的14台电梯及时进行了检验,有效避免了电梯脱检、带病运行的情况。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我局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尽快予以回复。现共受理电梯相关投诉6起,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针对电梯未张贴定期检验标志的问题,经核实,主要原因为我市检验中心检验力量不足,无法按时出具检验报告和检验合格标志,对此,我局已向市局反映此问题,提请市局协调市检测中心按时出具检验合格标志。同时我局已要求使用单位在未取回检验报告前,在电梯轿厢内显著位置张贴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书,向社会主动公示电梯检验时间、检验结果,消除群众的疑虑。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隐患的排查与整改,确保群众的乘梯安全。同时,我局将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继续加大安全乘梯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文明乘梯”安全知识竞赛或“电梯安全进社区”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学习、掌握安全乘坐电梯知识,提高公众监督能力。

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感谢,希望您今后更多地关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也欢迎广大群众参与到维护电梯安全的行动中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及时拨打6312315投诉举报,我们将切实依法履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安全乘梯。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市场监管局,0915-6316906。

石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