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19-0403 发布日期: 2019-06-27 16:22
来源 石泉县财政局
内容概述 关于将组级干部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关于将组级干部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领衔代表:江  涛

承办单位:财政局

近几年,随着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即将启动,基层一线的工作形势、工作任务、和工作难度逐渐加大,且工作重心重点都是在村、在组,组长这一角色,显得更加重要,需要他们户户去宣传政策、户户去落实发展项目、户户去广泛动员,但基层一线的现状是由于组级干部工资待遇极低(每年600元左右),导致组级干部配合村级工作不力、积极性不高。其根本原因在于组级干部的工资待遇由镇级财政发放,而目前镇级财政现状本就十分困难,没有多余资金予以补贴,所以解决组级干部待遇途径仅从村级运转经费中支出。如何调动组级干部干事积极性、发动广大群众力量,建设一支令行禁止的农村基层队伍迫在眉睫。

为此建议:

将组级干部的工资纳入县级对村的财政预算,工资标准可根据村组人口数进行预算,这样既可以调动组级干部的积极性,也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组级干部的行列当中。



签发人:陈全军                                          类别:A

石泉县财政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复函


江涛代表:

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基层组织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将组级干部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已收悉,经局党组专题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村组干部报酬现行保障情况

目前,中央积极鼓励和推行村级“两委”交叉任职和兼职模式,各省市相继试点并推行,取得了良好效果。组级干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村民自治管理,并无更多政策导向性。在此背景下,我县为健全完善村组干部关爱激励机制,进一步稳定村组干部队伍,根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村、社区办公经费和村、社区干部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村干部实行定额补助方式纳入预算补助到镇,按照考核管理保障待遇发放。同时将村级运转经费(大村2.5万元/年,小村2万元/年)纳入预算定额补助到镇,用于村组两级正常运转(含组级干部待遇发放)。目前组级干部管理及报酬待遇主要由镇村两级负责,严格实行村民自治,加之组级干部职数众多、村情各异,将其待遇按一定标准单列财政预算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因此,县级财政将组级干部待遇纳入村级运转经费统一预算,由各镇指导村民委员会制定干部报酬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从而保障组级干部基本待遇的发放。

二、解决建议和意见

目前,组级干部报酬待遇虽纳入村级运转经费统一预算,但由于缺乏制度上、机制上的系统完善,再加上中省市对组级干部激励政策导向性不明显,导致组级干部待遇水平落实普遍较低。为进一步提高组级干部报酬待遇,充分调动组级干部干事积极性,解决后顾之忧,同时借鉴其他兄弟县区经验做法,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按照村民议事规则,完善村组干部报酬管理机制,在财政补助范围内用好用活村级运转经费,充分保障组级干部基本待遇。

二是抓好政策机遇壮大村集体经济。目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均投入了一定数额的财政性资金,专项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当下要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选好项目用活资金,让村集体经济实现所得收益,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合理提高组级干部待遇。

三是充分整合干部职责资源。将村级计划生育、动物防疫、护林防火、道路养管等各类补贴充分整合,发挥组干部自身优势,通过交叉任职、兼职等方式,加强资源整合利用,进一步提高组级干部工资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后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财政工作,县财政局将竭诚为代表服务。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泉县财政局  6323056


石泉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