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19-0730 | 发布日期: | 2019-07-30 16:25 |
来源 |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 ||
内容概述 | 关于将近年来新建的村组道路纳入农村道路养管的建议 |
领衔代表:江 涛
承办单位:交通局
近年来,各镇抢抓脱贫攻坚机遇,新建了大量的村组道路,并且落实了各个路段的日常保洁、养管人员,以此确保道路的正常使用。但是一遇暴雨等灾害天气,出现塌方和边坡滑塌等情况,镇村解决起来就相当吃力,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日常出行。
为此建议:
由县交通部门将近年来的新硬化村、组道路进行统计,将工程养管这部分纳入农村道路养管的范围。
签发人:黄 健 类别:A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8号建议的复函
江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近年来新建的村组道路纳入农村道路养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为积极发挥交通运输行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先导作用,我局抢抓机遇,新建了大量的通组路、产业路,着力破解贫困村组交通闭塞、运输不畅导致经济发展滞后的瓶颈问题。
为巩固建设成果,确保通组路、产业路长久发挥效益,县政府制定印发了《石泉县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移交管护办法(试行)》(石政办发〔2019〕24号)。该《办法》中一是明确了通组水泥路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产业路产权归发展产业的企业或村集体所有;不得转让或改变用途,也不得收费。二是明确了各级养管机构职责,具体为:村委会或受益企业负责组级路日常养护,并协助镇政府做好的超限治理、安全畅通、路产路权维护、爱路护路宣传等;镇政府负责对组级路日常养护进行考核管理、路政管理;县农管局负责指导组级路的路政管理并协助镇政府查处较大的路政案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组级路的日常养护、路政管理、安全管理、水毁修复工作。三是明确了组级路养护资金不足部分由各受益村组或企业投工投劳或出资解决,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据统计,截止2018年底,全县组级路总里程已超过630公里,受养护资金制约,目前还不能将全部组级路的工程养管纳入农村公路养管范围。为切实解决组级路汛期发生塌方、滑坡、泥石流等工程养护问题,县农管局已经将部分里程较长及受益面大的组级路纳入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范围,组级路发生灾毁后,由镇农管所报险,保险公司、县农管局共同勘验现场,确定损失路产赔付金额。同时,经我局汇报争取,县财政自今年起,在通村公路2000元/公里的日常养护费基础上,又按500元/公里的标准增加了通村公路工程养护费,此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用于组级路工程养护。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请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15-6321659
石泉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