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gzbmsqxrmzfbgs-GK-2019-0486 | 发布日期: | 2019-01-18 14:47 |
来源 |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 ||
内容概述 |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关于印发《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各股室:
为加强我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进一步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根据《石泉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指导意见的通知》(石农林科发〔2019〕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2019年春节前,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仿劣食品治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重点
1、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2、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3、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 “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三、工作任务
1、 开展生产经营环节联合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大治理行动。
2、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实施网格化综合管理,强化社会共治。将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社会信用平台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引导和督促各类主体依法生产经营。
3、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全力营造农村食品消费安全良好氛围。
4、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度各项报表、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把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务求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发现涉及问题食品,要及时通报监管部门彻底追查。
(四)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五)及时报送信息。建立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专项整治情况及工作总结。
石泉县经济贸易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