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时间:2019-02-18 09:35作者:源自: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决定对各镇党委、镇政府、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2月中旬开始,3月中旬结束。

二、巡察对象

各镇党委、镇政府、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巡察内容

(一)落实重大政治责任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坚决有力,是否存在重视不够、政令不畅、阳奉阴违等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2、各镇党委、镇政府和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各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情况;

3、各镇、成员单位扫黑办作用发挥情况。

(二)线索摸排方面

1、宣传发动是否存在不充分不深入、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率不高等问题;

2、线索摸排是否扎实深入,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是否深入扎实有效开展摸排工作;对涉黑涉恶摸排重点掌握是否准确,摸排中是否认真履行责任,有无应付走过场等问题;

3、建立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有效办理案件线索情况。

(三)依法精准打击方面

1、对疑似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是否进行深入研判分析定性、分办是否合理;侦办核实是否存在不深入不细致、敷衍应付的问题;是否存在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不准、处置草率,把疑似涉黑涉恶案件当做一般案件查处;是否存在对已有线索深挖彻查力度不够,甚至瞒案不报、有案不立、避重就轻、包庇案件等问题;

2、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协作配合机制,政法机关形成办案合力,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快判的情况;

3、工作战果情况。

(四)深挖彻查方面

1、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情况;

2、对近三年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3、以落实案件双向移送机制为载体,以深挖“保护伞”“关系网”为抓手,严肃查处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情况。

(五)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1、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的整体情况;

2、以党建为引领,构建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情况;

3、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基层干部培训内容,提高基层党员干部识恶辩恶、打恶治恶意识和能力情况。

(六)综合治理方面

1、履行重点行业日常监管、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和重点人群动态管控职能情况;

2、结合本行业本系统职能职责,持续常态化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3、建立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的情况;

4、上级督导督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巡察组人员:

组 长:罗贤斌 县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陈诗学 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

成 员:冯承英 县政法委正科级干部

王林波 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干部

五、信访举报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县纪委监委一楼设置信访举报箱。

举报电话:18991527379

举报邮箱:115165415@qq.com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他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同时,欢迎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巡察组电话:0915-6311656(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特此公告

中共石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