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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丰镇:“五字决”让“三本账”掷地有声

时间:2018-12-12 15:48作者:沈沙沙源自:迎丰镇

为全面落实群众利益诉求、意见建议、投诉举报“三本账”制度,抓实镇村书记民情“三本账”工作,迎丰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方法,用“五字决”强化工作落实,解决群众诉求,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提供了坚强保障。

责任落实突出一个“细”。高度重视民情“三本账”工作,镇党委书记认真落实书记“五个亲自”,要求镇党委委员认真履行“四个直接”,将镇党委书记民情“三本账”细化下沉到各村支部,强化支部书记“三个主动”意识,从而形成了一级向一级负责、责任层层细化、上下一体抓落实的局面。

账目来源突出一个“广”。利用主题党日、QQ、微信群、电话、信箱、网络舆情、上级转办等方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建立民情收集“六个一”工作机制,多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各村在便民服务室设立专门的民情收集岗,群众办事可直接将意见填写在《民情收集卡》,建立民情登记簿,每月20日统计汇总、分类填报“三本账”,各村每月22日前将支部书记办理不了的民情报镇党委,作为镇党委书记“三本账”,由镇党委书记亲自批办或承办。

民情办理突出一个“实”。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建立了“收集-批办-承办-督办-答复-报告-回访”7步工作法,每一件计入“三本账”内的民情均按程序办理,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人办。建立了镇村书记民情“三本账”工作制度,对合理的账目,列为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按期办理;对超出镇党委、镇政府办理范围的做好政策解释;对反映情况不实、不合理的账目,做好政策答复和思想引导;对一些反映重大的民情,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案件小组,专案办理。

督促落实突出一个“严”。制定了《迎丰镇镇村书记“三本账”民情督办办法》和《迎丰镇镇村书记“三本账”责任追究办法》,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督办组组长,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为督办员,凡书记批办的限时办结的民情,由镇纪委跟踪督办,办理责任人每天主动上报办理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对时限内无法办结的民情,主动向党委书记申请延期,并做为重点督办民情,延期内未办结或办结回访群众不满意的,向镇党委书记说明情况,纪委将作为重点不良记录进行备案,出现三次不良记录的,作为纪委案件进行办理。

办理结果突出一个“乐”。实行“一账一销号”“一账一回复”的民情台账销号制度,承办人亲自回复,工作人员定期回访,了解群众的反馈意见。对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的,责令相关人员重新办理,保证每件民情办理让群众满意。“三本账”切实有效的解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进一步延伸了党建工作服务触角,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截至目前,迎丰镇全年共收集民情63件,“三问三解”活动共办理实施暖民项目48件,其中意见建议23件、利益诉求36件、投诉举报4件,办结率100%,答复率100%,其中,脱贫攻坚领域内信访矛盾16起,全部办结,群众满意度达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