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fgzbmsqxrmzfbgs-GK-2018-0657 发布日期: 2018-09-19 20:35
来源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内容概述 石泉县人民政府对政协安康市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复函

石泉县人民政府对政协安康市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复函

谭福财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亟待解决老住宅小区无消防车通道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石泉公安消防工作的支持,也非常感谢您给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提案中对位于石泉县供电分公司西侧老住宅小区无消防车通道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和建议,对我们改进全县老旧小区消防工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指导性。

收到提案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并要求县公安、住建等部门第一时间与县住建部门联系,实地勘验测量,了解相关情况。按照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车道建设要求: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米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4.消防车道靠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米;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经现场测量勘验,县电力分公司西侧小区通道总长约50米,宽度约2.8米,不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无法满足消防车通行条件。但根据勘查测算,该小区一旦发生火灾,可采取消防车水带(每盘20米)串联连接方式进入该小区实施火灾扑救。

下一步,县政府将组织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对全县老旧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同时,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为老旧小区配备灭火器等消防灭火设施设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联系人:陈长勇

联系电话:13991535588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