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泉县城乡结合部和网格区域 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1-22 14:40作者:源自:

 

石创指发〔201719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关于印发《石泉县城乡结合部和网格区域

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石泉县城乡结合部和网格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20171024

 

 

石泉县城乡结合部和网格区域环境

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安创办发20177号关于印发《安康市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大力整治城乡结合部存在的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城乡环境面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下硬茬解决城区入口及城乡结合部长期存在的马路市场、三堆五乱、脏、乱、差等问题,逐步完善城乡结合部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改变城乡面貌,改善人居环境,为“三宜”石泉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

东:春潮广场至六号桥;西:汉江大桥(七里社区)至石泉电站大坝;北:珍珠河桥头至古堰老水泥厂,以及城区范围内的古堰区域、杨柳区域、江南区域和各镇政府驻地集镇范围。

三、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城区、县城区入口及城乡和各镇结合部裸露的煤堆、土堆、垃圾堆、渣堆,合理放置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基础设施,落实环卫人员,垃圾日产日清,做到全天保洁,强化国省道及旅游沿线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彻底消灭“三堆五乱”现象;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县收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常态化清扫保洁机制。

(二)市容秩序整治。集中整治城区、城区入口及城乡各镇结合部乱堆乱倒、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等现象,依法组织拆除违章建筑物;加强公路沿线市场规范管理,依法取缔马路市场。严格执法管理,督促住户及门店落实门前四包责任,严厉打击出店占道、流动经营、车辆带泥(沙)带灰上路、渣土车不覆盖沿途抛洒滴漏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绿地绿化带整治。开展城乡结合部沿线绿地绿化带环境卫生整治,消除绿地及绿化带内的白色垃圾,搞好补植补栽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绿化设施行为,做好公路沿线路段公园、绿化带苗木管护,确保无死株断垄、黄土裸露现象。

(四)环境污染整治。切实落实“河长制”,加强辖区内河道沟渠水体污染治理,清理清除垃圾杂物。落实环境质量监测和治霾、降霾工作,严厉打击辖区内污染环境行为,对具有破坏环境、污染环境行为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督促停业整改,依法处理。

四、责任单位和任务重点

城关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城区入口及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各镇负责落实清扫保洁人员,督促门店、住户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动员辖区单位、村组村民开展整治活动,清理三堆五乱,建立城乡结合部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县住建局负责加强执法管理,依法严查出店占道流动经营和车辆沿路抛洒、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各镇取缔马路市场,做好城乡结合部绿化美化亮化工作,有针对性地把城乡结合部纳入市政建设范围,组织实施道路整修,监管城乡结合部沿线大型户外广告牌匾。清理绿化带垃圾,及时补植补栽,做好绿化苗木管护。做好城乡结合部私人建房管理,依法拆除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物。加强建筑工地规范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或业主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降噪等工作。

县交通局、公路段负责做好公路沿线修理厂规范管理工作,严禁出店占道修车,油渍污染地面。负责做好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与公路衔接部、国省道及村级道路整修工作,落实公路卫生保洁,清理边沟污泥、杂草。实施出入口公路绿化美化,有计划地完成城乡结合部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的整治工作,改善市场经营环境,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完善基础设施;取缔无证照经营的六小行业、市场经营户和各类加工厂(作坊)等。

县环保局负责做好整治区域内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整治噪声污染,做好乡镇企业排污治理。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城乡结合部河道沟渠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整治区域内车辆乱停乱放、鸣笛催促、随意调头、不按规定标线行驶等违规违法行为。

各网格区域负责网格区域内乱到垃圾、乱堆乱放杂物、乱贴乱写广告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油污等环境卫生问题。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1020-20171025日)。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各镇及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广泛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1026-2018131日)。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集中人力物力资金,全力以赴开展整治行动,全面解决“老、陈、难”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21-2018331日)。各镇及各责任单位认真分析总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城乡结合部环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管理水平。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为保证我县城乡结合部和网格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耿国泉为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三创办主任刘宇星为副组长,住建、交通、公路段、环保、市场监管、公安交警、水利、网格区牵头单位及各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和网格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立即着手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把工作细化到人,并于20171030日前报送县三创办。并按照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把城乡结合部和网格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好,作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民参与。开展城乡结合部和网格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清洁城镇,建设美丽乡村,深得民心,顺服民意的民生工程。各镇、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发挥志愿者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营造共建共管良好氛围,共创美好城市和乡村环境。

(三)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现场管理机制。凡涉及的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要迅速行动,组建整治队伍,开展联合整治,集中解决城乡结合部的三堆五乱问题。和镇村组建立联动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构建全天候,无缝隙管理机制。

(四)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各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城乡结合部和网格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集中力量,通力协作,狠抓落实。三创办将把这次整治工作纳入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年度三创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进行全程跟踪督办,每月通报1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推诿扯皮,落实不力或整治效果差的镇和职能部门严格运用三创效能督查手段,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