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日期: | 2017-05-26 17: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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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石政办发〔2017〕22号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石泉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石泉县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指南(试行)》(陕国土资环发〔2014〕30号)、《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34号)、《石泉县“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保护和改善地质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隐患现状
我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中小型堆积层滑坡、小型岩质崩塌、小型泥石流、少量膨胀土滑坡和岩质滑坡。根据2017年汛前排查统计,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75处,935户、3559人、4118间房屋受到安全威胁。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隐患点4处,涉及141户、1090人、房屋760间;威胁30-100人的隐患点12处,涉及126户、472人、房屋613间。
二、降水趋势预测
据县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县降水量较常年平均值略偏少,年降雨量750~850毫米。预计初夏汛雨出现在5月上旬,出现日期接近常年。汛期平均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有3-4次区域性暴雨天气,多雷雨天气和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易形成灾害,需高度提防。秋季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有中等强度的秋淋天气,需加强地质灾害防范。
三、重点工作
2017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巩固提高为主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县、镇两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个隐患点必须制定防灾预案、设立明显的警示牌,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汛前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做到家户喻晓、人人皆知。
(三)认真做好威胁30人以上的16处重点隐患点和在建工程、集中安置点、矿山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重点把阳安铁路复线、国道541和210过境线、迎池公路改造、两河至宁陕二级公路等工程沿线极易造成地质灾害的高陡边坡,作为重点防范区域,由项目主管单位将防灾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相关施工企业,严加防范。加大集中安置点护坡(挡墙)工程和地灾治理工程项目监管力度,加快完成云雾山镇中心小学滑坡治理和熨斗镇集镇崩塌治理工程,确保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对暂未排除隐患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点,要统一部署,实施必要的水田旱作、退耕还林、简易排阻水工程和削坡减载、压脚等工程处理措施,减缓灾害体变形进程,促进坡体的稳定。加快受地质灾害威胁户避灾移民搬迁和旧宅腾退复耕工作进度,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威胁。
(四)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人数10000人以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县级1场、镇级11场,以及全部隐患点的应急撤离避险演练,使受威胁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增强,县镇两级政府的应急指挥能力和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提高。
(五)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资质备案管理,加强防范地灾措施落实的监管。加快完成石泉县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和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两个项目,有力促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巩固提高工作,力争10月底前顺利完成省厅复验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任务。要抓紧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组建抢险队伍,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有人监测、有人巡查、有人预警,发生险情、灾情能够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二)强化巡查监测。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检查、应急调查和监测工作。县国土局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县住建、水利、交通、教体、文旅、卫计和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加强对城乡基础设施、水库周边、河道两侧、公路沿线、厂区和校舍周边、电力设施区域、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力争将险情控制在可控范围内,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强化联动配合。县国土、发改、交通、住建、水利、气象、扶贫、文旅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全面落实部门会商研判和协同处置制度,加大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合力,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各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石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监测预防,强化应急措施,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媒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常识普及、应急预案宣传和监测预警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对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干部和监测员,要开展集中面授、实地讲解、多媒体教学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五)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带班值班、灾险情速报制度,确保应急值守规范高效、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组织协调得当有力。
县国土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传真)电话为:0915-6315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