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办督字〔2017〕1号—城关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7-03-20 10:03作者:源自:三创办

三创督办通知书

石创办督字〔2017〕1号

城关镇人民政府:

我办按照3月15日县委常委、副县长耿国泉在现场办公会,以及《关于印发石泉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迎验点位问题清单及整改要求一览表的通知》(石创办发〔2017〕6号)文件要求,督查中发现你辖区十天高速路出口至太阳村隧道口公路沿线居民住户门前环境卫生差,三堆五乱现象比较严重。

请你镇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在镇辖区内开展整治,彻底清除该段国道沿线乱堆乱放、卫生死角,做到长效保洁。3月21日前将整治情况整理形成文字和影像资料以书面形式上报三创办,我办将不定期对工作进度和治理效果跟踪督查通报。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