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规范停车秩序,真正做到还路于民,努力提升我县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三创指挥部牵头,联合住建局、公安局、城关镇和社区等部门,对县城区内“僵尸车”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整治。
据了解,此次整治从11月24日开始,为期15天,重点清理整治城区街路、背街小巷,小区院落、城市出入口(东起新桥西至珍珠河桥)长期占用公共车位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影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占用盲道停放的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路边车体破损、张贴广告等废弃机动车辆。对整治的“僵尸车”将按照摸底登记、电话告知、书面通告告知、限期移走、强制拖离、给予处罚的程序进行,其中被强制拖离的车辆,县交警大队将依法予以公告,在公告期限内仍无人认领的,将依法予以报废处理。对在集中清理整治“僵尸车”工作中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