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池河镇创建国家卫生镇迎接省级现场评估验收工作方案

时间:2016-08-10 10:59作者:源自:县三创办

石创指发〔2016〕18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石泉县池河镇创建国家卫生镇迎接省级

现场评估验收工作方案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爱卫办函〔2016〕66号文件通知,将于8月14日、15日组织专家组对池河镇创建国家卫生镇进行现场评估验收,经三创指挥部研究决定,由三创办负责组织抽调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验收评估工作,为确保顺利通过现场评估,特制定本迎检工作方案。

一、验收范围与标准

在池河镇建成区范围内,依据《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2014版)进行现场评估,检查主要内容是,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等,现场评估以随机抽查为主,民意测验由检查组在街道、广场、公

 

园、医院等地自行确定。

二、现场评估分组

第一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镇辖村、社区卫生

省评估组领导:宋新颖  商洛市爱卫办科长

陪 检 组 长:王朝霞  县爱卫办主任

成        员:温山林  宣传组副组长

              谭  峰  池河镇纪委书记      

              张凤梅  池河镇记者

联 络 员: 高  霞  池河镇干部  联系电话:18109158233

车辆保障:池河镇

验收单位:镇机关、创建办、池河镇西苑社区、双红村、驻池各单位

第二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

省评估组领导:田卫奇  渭南市临渭区环卫局总工程师

陪 检 组 长:唐锡勇  城镇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余  强  县三创办副主任

徐  华  池河镇人武部部长

              陈  迪  池河镇记者

联 络 员: 谭小才  池河镇干部  联系电话:15191562577

车辆保障:池河镇

验收单位:街道、市场、公厕、工地、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场、村和社区、企业

第三组: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

省评估组领导:董红梅  商洛市卫计局党组书记

              王天海  韩城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陪 检 组 长:陈向鹏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吕  鑫  县巩卫组副组长

柏林海  池河镇副镇长

              郭  静  县三创办记者

联 络 员: 王  健  池河镇干部  联系电话:15891450144

车辆保障:池河镇

验收单位: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公共场所、公园、广场、车站、村和社区、企业

第四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

省评估组领导:乔福星  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陪 检 组 长:陈平华  县卫生监督所长

成        员:杨先勇  县巩卫组副组长

              陈  辉  池河镇副镇长

              马  蕊  县三创办记者

联 络 员: 廖金国  池河镇干部  联系电话:13992578646

车辆保障:池河镇

验收单位:六小行业、公共场所、商场超市、自来水厂

三、相关要求

(一)迎验期间,各分管领导要统筹安排,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全力做好创国卫镇省级评估工作。要组织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安排镇干部职工保证辖区卫生整洁有序,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营造浓厚的创建及迎检工作氛围。

(二)各陪检组由各组长负责,在8月12日前按照本方案确定路线实地预验,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确保创国卫镇省级评估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所有确定的检查点要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完善档案资料,加强现场管理。

(三)8月14日前,全镇单位和社区要开展一次彻底的环境大清扫活动,保证镇辖区无野广告、无卫生死角、绿化带无垃圾,做好主次街道的环卫全天保洁工作。14日至15日晚,各亮化单位必须按时亮灯,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工程车辆一律实行禁运管制。落实辖区内公路干线、街道及背街小巷巡查工作,安排干部职工到包抓划定的卫生责任区,全面负责区域卫生保洁、市容市貌管理、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确保责任区干净整洁、秩序井然。

(四)在实地检查时,如检查单位、路线需要变动,由各陪检组长与省评估专家商定后,由各组联络员通知各被检查单位,各陪检组长要做好实地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工作。

此次省级评估是国家级卫生镇创建验收达标的重要程序,也是建设“三宜”石泉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和我镇要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抽调车辆到位。县三创办将对迎接省级评估工作实行效能督察。凡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影响省级评估工作的单位及个人,严格按照《石泉县三创工作效能与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2016年8月9日

 

 

 

抄送:县三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