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指发〔2016〕18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石泉县池河镇创建国家卫生镇迎接省级
现场评估验收工作方案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爱卫办函〔2016〕66号文件通知,将于8月14日、15日组织专家组对池河镇创建国家卫生镇进行现场评估验收,经三创指挥部研究决定,由三创办负责组织抽调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参加验收评估工作,为确保顺利通过现场评估,特制定本迎检工作方案。
一、验收范围与标准
在池河镇建成区范围内,依据《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2014版)进行现场评估,检查主要内容是,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等,现场评估以随机抽查为主,民意测验由检查组在街道、广场、公
园、医院等地自行确定。
二、现场评估分组
第一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镇辖村、社区卫生
省评估组领导:宋新颖 商洛市爱卫办科长
陪 检 组 长:王朝霞 县爱卫办主任
成 员:温山林 宣传组副组长
谭 峰 池河镇纪委书记
张凤梅 池河镇记者
联 络 员: 高 霞 池河镇干部 联系电话:18109158233
车辆保障:池河镇
验收单位:镇机关、创建办、池河镇西苑社区、双红村、驻池各单位
第二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
省评估组领导:田卫奇 渭南市临渭区环卫局总工程师
陪 检 组 长:唐锡勇 城镇监察大队大队长
成 员:余 强 县三创办副主任
徐 华 池河镇人武部部长
陈 迪 池河镇记者
联 络 员: 谭小才 池河镇干部 联系电话:15191562577
车辆保障:池河镇
验收单位:街道、市场、公厕、工地、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场、村和社区、企业
第三组: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
省评估组领导:董红梅 商洛市卫计局党组书记
王天海 韩城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陪 检 组 长:陈向鹏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吕 鑫 县巩卫组副组长
柏林海 池河镇副镇长
郭 静 县三创办记者
联 络 员: 王 健 池河镇干部 联系电话:15891450144
车辆保障:池河镇
验收单位: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公共场所、公园、广场、车站、村和社区、企业
第四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
省评估组领导:乔福星 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陪 检 组 长:陈平华 县卫生监督所长
成 员:杨先勇 县巩卫组副组长
陈 辉 池河镇副镇长
马 蕊 县三创办记者
联 络 员: 廖金国 池河镇干部 联系电话:13992578646
车辆保障:池河镇
验收单位:六小行业、公共场所、商场超市、自来水厂
三、相关要求
(一)迎验期间,各分管领导要统筹安排,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全力做好创国卫镇省级评估工作。要组织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安排镇干部职工保证辖区卫生整洁有序,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营造浓厚的创建及迎检工作氛围。
(二)各陪检组由各组长负责,在8月12日前按照本方案确定路线实地预验,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确保创国卫镇省级评估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所有确定的检查点要对照标准开展自查,完善档案资料,加强现场管理。
(三)8月14日前,全镇单位和社区要开展一次彻底的环境大清扫活动,保证镇辖区无野广告、无卫生死角、绿化带无垃圾,做好主次街道的环卫全天保洁工作。14日至15日晚,各亮化单位必须按时亮灯,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工程车辆一律实行禁运管制。落实辖区内公路干线、街道及背街小巷巡查工作,安排干部职工到包抓划定的卫生责任区,全面负责区域卫生保洁、市容市貌管理、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确保责任区干净整洁、秩序井然。
(四)在实地检查时,如检查单位、路线需要变动,由各陪检组长与省评估专家商定后,由各组联络员通知各被检查单位,各陪检组长要做好实地检查情况整理汇总工作。
此次省级评估是国家级卫生镇创建验收达标的重要程序,也是建设“三宜”石泉的重要内容,各相关单位和我镇要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抽调车辆到位。县三创办将对迎接省级评估工作实行效能督察。凡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影响省级评估工作的单位及个人,严格按照《石泉县三创工作效能与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
2016年8月9日
抄送:县三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