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确保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全面达标,降低乙脑、登革热、寨卡病毒等虫媒传染病发生的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双创办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县集中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从即日起至 9 月底在全县范围内所有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场所(地)持续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专项整治活动。
二、工作重点
(一)广泛宣传,提高卫生防病意识。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寨卡病毒和乙脑、登革热等传染病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深入宣传预防乙脑、登革热、寨卡病毒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各新闻媒体要利用自身优势,强化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和病媒生物防制要领及措施。县爱卫办要加大对各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结合春季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在车站广场、学校医院、商场超市、社区小区等人员聚集区域开展爱国卫生知识和“清洁家园、灭蚊防病”集中宣传,提高群众防蚊灭蚊、预防疾病能力及有疑似病症主动就医的卫生防病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卫生行为和生活习惯。
(二)突出重点,抓好蚊虫孳生地治理。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爱国卫生、环境秩序、绿化美化、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常态化管理力度,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从源头上切断虫媒传染病传播途径。县三创办将于4月、7月集中组织两次以灭蚊防病为主题的专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县住建、水利、市场监管、经贸、交通、公路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重点做好建筑工地、公园广场、绿化节点、下水管网、河道沟渠、农贸市场、汽车修配、废品收购、公路边沟等区域水体及易积水容器的集中治理。
(三)完善设施,集中开展消杀活动。
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投入力度,更新完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纱门、纱窗等防制设施设备的配置,采取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持续开展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县爱卫办要进一步加强对各专业消杀公司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范,科学合理、安全有效做好药械使用和应急储备,有针对性的开展公共区域集中消杀活动,确保蚊媒密度控制在较低水平。
(四)强化措施,做好监测及救治工作。
县疾控中心要加强病媒生物监测队伍建设,按照责任区域划分和《登革热媒介伊蚊监测指南》要求,重点做好辖区蚊虫密度基础信息评估研判,于3-9月每半月组织一次媒介伊蚊监测,掌握区域蚊虫种类、分布和消长规律,根据监测数据、媒介传染病发病情况及风险评估结果,适时增加监测点位和频次,为科学采取灭蚊措施提供技术支撑。卫计局要督促各类医疗机构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管理,严格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提高乙脑、登革热和寨卡病毒等传染病防范意识,做好相关诊疗物资和药械的应急储备,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狠抓落实。要将本次整治活动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到股室、到个人,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各司其职。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镇联动、分片包干、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整治活动和重点任务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专项治理不留死角盲点,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考核。县三创办将定期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整治任务落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对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工作质量较差的单位将严格按照三创问责办法严肃问责。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