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创办发〔2016〕4号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
综合整治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2016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城区人流、车流、物流逐渐增大,乱设摊点、乱停乱放、乱堆垃圾等脏、乱、差现象易发、多发。为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喜庆、祥和的节日,结合1月22日王毅副县长、三创副总指挥检查督办会议精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力量,组织和落实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各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和范围
从1月27日至2月23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县城交通井然有序,市容市貌优美整洁、卫生、安全。
二、整治内容和分工
针对当前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在做好日常各项管理的基础上开展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整治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加大力度,组织对乱摆卖、乱堆放、乱倾倒、乱拉挂、占道经营的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对重点部位和重点路段、公共场所、广场、车站、绿地长廊的摊贩、机动车辆进行清理;对主次干道及农贸市场周边的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对人行道乱吊乱挂,乱摆乱放和超范围经营的进行清理,确保周围环境卫生整洁。
(二)整治占道促销。严格占道促销活动的审批和管理,确属新开业或需户外宣传活动的,可根据管理需要及所处街道、位置等情况适当考虑,但内容仅限气球和拱门,对擅自搭设舞台进行露天表演的予以制止,对墙体、地面张贴宣传海报、挂横幅标语的现场清除。
(三)规范便民摊点。文化北路、文化路口、桃园路、中学巷、家友楼下、迎宾路、邮政宾馆门口、金桥路等地点早餐、夜市摊点要在限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规范经营,自觉保持现场市容卫生秩序,做到摊撤场清;家友步行街要按规定范围经营,严禁擅自变更棚址、扩大营业面积和经营范围、棚外经营以及在棚体周边悬挂物品、张贴小广告等违规行为。
(四)规范车辆管理。取缔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机动车、非机车停放点;严禁占用盲道、绿地、消防通道停车;取缔占道修车、洗车、随意停靠等任意侵占交通空间行为的违章现象;严厉查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逆向行驶现象,行人不按规定通过人行横道,从而确保春节前后交通流量较大的主次干道整洁,交通畅通。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负其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各负其责,确实把整治工作抓紧、抓实,坚持“部门协调、群众参与、属地管理、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生力军的作用,切实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改善卫生环境状况,增强人民群众意识,扎扎实实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严格督办,确保实效。从即日起至2月23日(正月十六),是县城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管理的难点时期。市双创办将在春节前和节日期间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交通秩序状况进行暗访检查,并在全市通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好节前综合整治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不间断、不反弹。县三创办也将组织人员分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和通报。
石泉县三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