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全力实施“三个六”精准脱贫战略总体思路,切实夯实脱贫攻坚包抓责任,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单位包村及驻村脱贫工作队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体系
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全县11个镇87个贫困村、65个非贫困村、10个农村社区(二里、城西、江南、七里、堡子、杨柳、古堰、黄荆坝、两河镇和中池镇社区)成立由一名部门、镇科级领导任队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干部任副队长,包村单位全体干部、镇村全体干部及党员为成员的驻村脱贫工作队,具体负责各镇、村、户的精准脱贫攻坚任务的落实。
二、工作职责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向群众广泛宣传中省市县脱贫攻坚政策。
2.认真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全面落实“六个精准”,摸清底子,建立村级贫困人口脱贫信息档案。
3.结合村情和群众意愿,科学合理制定“一村一策”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和年度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4.按照“一户一法”工作要求,科学制作村级“六个一批”脱贫工程实施方案,并制发“一户一法”脱贫规划,引导和帮扶贫困户实现脱贫。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捆绑项目和资金,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6.认真落实县委《创新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建强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
7.组织并督促驻村包户干部和村组干部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及开展代办服务。
8.指导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四个三”工程,强化村民教育培训,充分调动村民自身抓发展、斩断穷根的意识。
9.协助抓好防汛防滑防火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驻村脱贫工作队要按照“三个六”脱贫攻坚总体思路的要求,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确保全县在2019年全面完成“县摘帽、镇出列、村脱贫、户销号”的基本脱贫目标。驻村脱贫工作队一定不变,直至贫困对象脱贫。对工作走过场、作风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干部,要按照《石泉县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奖惩办法》、《石泉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和《石泉县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包联驻”人员管理考核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请各单位于
中共石泉县委办公室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