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区市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8-03 11:22作者:源自: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石泉县城区市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2

 

 

石泉县城区市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区市容和交通秩序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环境,推进宜游、宜业、宜居石泉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立足实际、科学规划、集中治理、完善机制、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重点围绕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精细化管理,通过规划引领、强化管理措施、配套管理设施、开展集中整治、科学建立机制、实施素质教育等综合治理措施,全面提升全县市容交通秩序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使城区道路交通组织规划更加科学、设施更加完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机制更加有效、市容市貌管理责任更加明确、工作更加精细、协作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市容市貌更加整洁有序,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素质全面提升。

三、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7月底,集中两个月时间综合治理城市规划区内的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

四、主要任务

市容和交通秩序治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完善两个规划(交通通行管理规划和停车场建设布局规划);治理三大领域(主次干道交通秩序治理、城区市容市貌治理、社区脏乱差治理);开展三项教育(社区居民、公职人员、中小学生文明素质教育);建立一种机制(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监督管理联动协作机制)。

(一)完善停车场建设布局规划和交通通行管理规划

1.完成停车场建设布局规划。充分利用县城建设发展空间,结合我县旅游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县公共停车场、货运车辆及客运车辆停车场、居民小区停车场、单位停车场规划,报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人大审议执行。(责任单位:住建局)

2.优化道路交通通行管理规划。按照车辆通行更为通畅、车辆停放更为有序、交通秩序管理更为科学的要求,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重新对城区主次干道的交通通行组织、停车泊位设置、禁行禁停控制进行精细化规划,不留规划空白,形成规划方案,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住建局)

(二)开展主次干道交通秩序综合治理

1.完善交通通行标识。按照道路交通通行管理规划,610前完善道路交通标示标线标牌、旅游标示标牌、街巷路名路牌以及公厕指引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标示标牌规范设置,建立科学完备的交通通行标识管理体系。根据管理需要在重要路口设置红黄绿灯。(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公安局)

2.提高物防技防监管水平。县住建局根据区域管理需要,合理设置隔离栏、隔离墩、隔离桩等设施,落实限行、限停等物防管理措施;县公安局结合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管理工作实际,完善电子监控摄像抓拍等技防措施。(责任单位:住建局、公安局)

3.开展交通通行管理规划和法规宣传。采取编辑宣传册页、微信短信、电视宣传、街头宣讲等措施,5月下旬至6月上旬集中开展我县交通通行规划和文明交通常识、交通法规知识等市民应知应会的交通常识宣传活动,提高市民遵规守法意识。(牵头单位:公安局;配合单位:相关部门)

4.调配交通秩序管理队伍力量。结合新的道路交通通行管理规划和管理难点,调整警力,充实交通秩序管理力量,加大交通管理处罚力度;根据管理需要,增配20个交通协管员公益性岗位,由公安局统一管理,安排在重要路口强化车辆、行人交通通行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局、人社局)

5.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抽调人员,组成集中整治工作组,集中开展两个月的车辆违法违规通行、停放、掉头、超车、超速、慢车揽客、随意停车等行为的集中整治;集中开展行人随意横跨公路不走斑马线、天桥和车行道行走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纠错行动,培养文明交通习惯。(责任单位:公安局)

(三)开展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治理

1.调配市容市貌管理机构力量。根据管理需要,对城区和农村集镇市容执法中队力量进行调配。增配20个市容协管员公益性岗位,由市容监察大队统一管理,安排在重点区域、时间节点,加强城区市容市貌管理。(责任单位:住建局、人社局)

2.细化市容市貌管理规定。针对重要路口和路段常态管理规范、夜市和饮食摊点管理规范、小商小贩和商户经营规范、其他固定摊点摊位管理规范、公共区域临时搭建管理规范、宣传广告发布管理规范、路边车辆停放管理规范、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管理规范等,进一步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并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对象宣传解释工作,让执法人员明确职责领域和履职要求,让管理对象熟知管理规范,确保执法人员履职不留死角、管理对象自觉遵守各项规定。(责任单位:住建局)

3.实施重点区域集中整治。6月至7月,集中两个月时间,针对万坤市场周边、桃园路、文化南北道路、北环路、家友步行街以及其他路口长期存在的脏乱差问题,落实常态管理措施。结合集中整治,增强执法管理人员精细化管理理念和能力,培养管理对象形成良好的经营习惯。(责任单位:住建局)

4.夯实管理区域一线责任制。科学安排一线执法力量,调整作息时间,夯实路段管理一线岗位责任制和一线岗位管理效果监督考评奖惩机制,杜绝职责范围不清、考核惩处不严、管理难点问题得不到根治的工作现状,做到管理区域到人头、管理领域全覆盖、精细水平常态化。(责任单位:住建局

(四)开展社区脏乱差综合治理

1.明确社区管理区域和责任。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各社区应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物业管理机构提出整改或向有关执法部门反馈情况,依法管理;无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区域内公共场所以及楼院、楼道内外停车、市容秩序、环境卫生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已经明确管理部门的除外)管理等由各社区负责。

2.完善社区环境秩序管理机制。城关镇负责督促各社区将责任区域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6月底前建立管理责任体系和维护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市民公约,实行社区居民自治。

3.开展责任区域“三建三清集中治理。集中两个月时间,组织社区相关人员和居民全面开展责任区域“三建三清”行动。即:建管理网络,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区域;建管理设施,规范区域管理秩序;建市民民约,约定共同维护遵守;开展清理乱堆乱放、清除乱贴乱画、清扫卫生死角群众性集中治理活动。(责任单位:城关镇)

(五)建立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日常监督管理联动机制。结合“智慧石泉”建设,建立技防设施,建立信息公用共享协作机制。搭建县级监控指挥中心,公安、住建等执法管理部门24小时电话接案平台,建立5分钟到达现场处置的响应机制;各相关执法行政机构在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通过接案电话沟通协调反馈;公安、住建等执法管理部门的接案电话要向社区组织和广大市民公开,畅通社区组织和市民监督、投诉、举报渠道;相关执法部门要积极协助开展社区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调动全民参与市容市貌监督管理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发改局;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城关镇)

(六)实施全民文明素质教育

1.开展社区居民文明素质教育。结合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社区等工作,由城关牵头,5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驾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和社区民约公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交通法规、公共场所行为规范,6月底前编辑出通俗易懂的市民教育读本,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基本文明行为常识,增强居民文明意识。(责任单位:城关镇)

2.开展中小学生文明素质教育。结合中小学生行为特点和生活实际,采取更为有效的评价、监督、宣传措施,把课堂文明教育成果转化为自觉的文明习惯。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向文明走”学生家长互动活动,营造全民崇尚文明、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教育局)

3.开展公职人员文明素质教育。深入开展《石泉县公职人员“十带头”行为准则》宣传教育,对违反《准则》规定的不文明行为采取暗访抓拍、街道巡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和通报。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要结合《准则》规定,加大对各类不文明行为的执法纠错和对公职人员违规信息通报力度。(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4.实施正面引导和反面曝光警示教育。组织志愿队伍开展文明交通引导、公共场所行为习惯劝导、街道社区卫生习惯教育等志愿活动,加大对文明习惯宣传引导。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微石泉公众微信号6月中旬前策划开展《文明与陋习随手拍》活动,设立专栏,对文明行为进行宣传,对各种陋习曝光警示,形成舆论压力,营造人人崇尚文明、人人遵规守纪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文明办、三创办、文广局)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58日至610日)召开专项动员会议,细化量化任务,广泛发动,营造声势。各责任单位抽调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规划,调配人员,为综合治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综合治理阶段(6月初至7月下旬)各责任单位集中人力、物力开展基础配套建设,实施物防、技防、人防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配合综合治理,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反面典型坚决曝光。

(三)长效机制确立阶段(7月中旬至7月底)各责任单位总结治理经验,细化管理规定,确立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长效机制的宣传执行力度,常态化管理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环境卫生。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立即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按照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确保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综合治理阶段性任务。

(二)科学施策,立足实效。本次综合治理涉及到规划布局、基础配套、机构调配、集中整治、机制完善、宣传教育等各方面,是一项有机的系统工作体系。各责任主体要紧密围绕治理管理中的难点问题,缜密思考,科学施策,有步骤的组织实施,特别是要结合本次综合治理,建立完善严密的市容交通秩序精细化、常态化管理体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本次综合治理落实情况纳入三创工作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考核办、三创办不定期开展工作进度和治理效果专项督查和暗访,及时下发督察通报,督促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分管领导、一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工作绩效的检查考核,确保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工作机制能够落到实处,市容和交通秩序常态化、精细化管理目标能够实现。